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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应急车道③|酒驾易治应急车道难管?不仅仅是重罚的问题

澎湃特约评论员 刘远举
2017-10-09 15:2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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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人人痛恨,但又很难杜绝,刚刚过去的长假,各地又曝出大批违法案例。 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认为,目前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太轻。

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罚款20到200元,一次记6分。

在道路畅通时,这个规定是行之有效的,但高速拥堵时,这个规定往往却震慑不足。特别是在更为特殊的春节、国庆长假期间,当高速拥堵时,司机宁愿罚款200,被扣6分,也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如果司机计分周期即将结束,或者平时没有违反过交规,甚至考虑到可以代扣等情况,司机面对的实际处罚仅仅是200元。这个代价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有必要提高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惩罚措施。酒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近两年,酒驾之所以能被较好的禁止,民众建立起酒后不能驾车的观念,与酒驾面临吊销驾照、甚至追究刑责等严厉处罚不无关系。不过,目前还需要把哪些情况下可以占用、哪些情况又是违法占用,梳理清楚。

合法使用应急车道的情况大约可以分为四种。一是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二是车子出故障,影响到驾车安全,比如:刹车失灵、方向盘失灵,爆胎。此时可停靠在应急车道内,但不能在应急车道内行驶;三是车上的人突发危及生命的身体状况、疾病或出现重大伤情,如心肌埂塞、心脏病、孕妇即将分娩。还有一类情况是一些生活中的紧急情况,如送即将耽误考试时间的考生。 

显然,按照这个标准,所谓的困了临时歇息、换驾驶员、设导航查地图、打电话、为小孩换尿布,甚至“方便”都不是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行驶都是违法的。 

但是,这四种分类,仍然有模糊之处。比如堵车的情况下,车内的人高烧40度算不算紧急情况呢?再换一个场景,既然可以送即将迟到的考生,那么赶飞机、火车的人,算不算也是紧急情况呢?要赶着去签一个几十亿的合同,算不算紧急情况呢?要赶着去见病危的亲人最后一面,就真的不如考试紧急?紧急情况千千万万,并不好界定,这就给执法标准带来了模糊性,继而造成执法困难。

这种模糊性的一个要求就是,对于紧急避险行为的门槛不能设置得过严,或者更准确地说,对于误用紧急避险设施的惩罚,不能设置得过严。

曾经发生的多起地铁夹人事件中,乘客们试图拦下列车,车厢内也有乘客拼命拍门,试图帮助被夹乘客,但没有乘客去做最正确的行为——按下紧急停车按钮。因为误用地铁紧急设施的后果很严重,根据相关规定,会被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危害轨道交通设施的行为严重,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于是,“紧急拉手不可随便拉”,是乘客耳熟能详的地铁警示语。乘客会产生疑惑、迟疑,甚至生成一种禁忌。这个时候,就已经与设立紧急制动按钮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紧急制动按钮、应急车道,都是紧急避险设施,与所有的避险系统一样,必然会出现两类错误,即假阳性与假阴性错误(简单地说,没病的人被检出病毒阳性,就是假阳性;有病的人被检出病毒阴性,就是假阴性)。地铁紧急停车按钮,不但有擅自按钮造成的假阳性损失,也有“乘客不敢按钮”造成的假阴性惨剧。如果给假阴性设立太高的惩罚措施,那么,很多时候,避险设施就会因为假阴性酿成惨剧。

人对生活中的付出与收益,是按照概率来计算的。简单地说,一项处罚,违法被查出的可能性是1%,罚款是2000元,与违法被查出的可能性是10%,罚款是200元,对单个违法者而言,形成的威慑是相似的。

这就意味着,为了弥补执法力度不足,在违法必究方面的缺失,一味提高惩罚力度,虽然可以形成同样的威慑,但却有可能造成假阴性,与设立应急车道的目的背道而驰。那么,顺着这个思路,不难发现另外一个角度是,加强执法力度。通过技术手段,尽可能做到违法必究,提升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执法力度。

法学家贝卡利亚所说过,“法之威严不在于其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对群体而言,惩罚的威慑力在于它能够让每一个违规者都受到惩罚,没有逃脱法网的侥幸。如果不能大概率地进行惩处,那么,那些在正常车道上等待的司机就会感受到不公平,遵纪守法就显得是一种很不“精明”的行为,所以,从法律的公平性来看,提高执法力度,更公平、更威严,也更有效。这就要求高速公路管理方,相关政府部门在长假期间,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的巡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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