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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应急车道④|提高违法成本,让应急车道真正成为生命通道

澎湃特约评论员 史洪举
2017-10-10 09:3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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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国庆等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被违法占用都会成为热点。今年仅10月1日、2日两天,江苏交警部门就查获了4874起,不难想见,全国的违法行为加起来肯定数以万计,更何况,查到的、被曝光的应该还只是少数。

对此一屡禁不止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人建议提高处罚标准,像治酒驾那样治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也有人建议借鉴打击“老赖”的办法,将违法者信息纳入征信平台;还有人说要引入高科技手段、大数据治理……在我看来,一项法律法规被大面积的违反,只能是违法成本过低、违法收益大于违法成本所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这样的处罚应该说并不算轻,但之所以仍有大量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事件发生,说明其威慑力度及执法力度尚不足以抑制人性之恶,打消部分司机的侥幸心理。

不妨举个例子,根据前述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即通常所说的闯红灯,也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两者的违法后果相同,但实践中,闯红灯现象已经少之又少,至少没有占用应急车道那样普遍存在。主要原因在于,闯红灯被发现和被处罚的概率较高,而且,一旦因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驾驶人可能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甚至可能因此承担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

反观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由于电子监控设备不可能监控到应急车道的全部沿线,交警巡逻也无法覆盖所有线路,这就给了违法者可乘之机。

更关键的是,根据现有法规,即便因占用应急车道者较多导致交通拥堵,影响事故救援,甚至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其后果也不过是罚款200元,记6分。这样的违法成本根本不会让行为人感到肉痛,也不利于形成应急车道不能违法占用的社会共识。

我们来对比一下,同样是保障“生命通道”,《消防法》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比之下可知,对消防通道的保障力度就比应急车道要高不少。

解决应急车道被违法占用乱象,需要从提高违法成本着手,既要提高违法后果,又要破解违法行为被发现和处罚概率较低的难题。

一是可设立阶梯递进式处罚方式,凡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均应罚款、记分;如果导致应急车道拥堵,或者影响抢险救援的,则应加重处罚,如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可对行为人予以拘留。

二是不妨赋予抢险救援人员、执法人员现场紧急处置权,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影响抢险救援时,可采取排除障碍的合理措施,如将占道车辆推至或拖到旁边以打通“生命通道”,损失则由违法人自行承担。要知道,民法中就有紧急避险的说法,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紧急避险的,不负赔偿责任。举轻以明重,对那些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者,更可以采取类似紧急避险的现场处置措施。

三是要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比如,2015年国庆节期间,甬台温高速一辆小货车追尾后,由于应急车道被堵,导致消防车和急救车都无法及时到达事故地点,驾驶员最终伤重去世。对此类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违法者,仅仅罚款、记分,显然不足以体现法律的公正。

此外,还应鼓励或奖励民间举报。现今,很多车辆都安装有行车记录仪,很多人也使用智能手机,能轻易拍摄到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如果鼓励守法司机都能提供违法线索,无疑可显著提高违法行为被发现和处罚的概率,彻底打消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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