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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延续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政策 每年不超过2500

2017-10-11 09: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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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下午,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7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相关事宜的公告》,表示2017年度继续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政策,提取条件有三,分别为: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提取金额为:缴存职工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不超过25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管费(账户余额不足2500元的,须预留100元后方可申请提取)。执行时间为:自2017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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