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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子倒卖金刚鹦鹉被网友套出地址,将面临刑事处罚

季宇轩/扬子晚报
2017-10-12 12:29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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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10月12日消息,10月7日,南京市雨花分局板桥派出所接到热心市民提供线索,称有人在辖区内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家超市门口赫然放着一只绿翅金刚鹦鹉。据悉,金刚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物。

警方将解救的金刚鹦鹉送到动物园。警方供图

10月7日上午9点多,板桥派出所接到群众张某电话举报,称在百度贴吧上看到有人售卖金刚鹦鹉。且张某通过帖子上的联系方式和卖方接触,假借要购买鹦鹉,套出了贩卖人的具体地址。

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赶往了张某提供的具体地址。在雨花台区某小区超市门口,民警看到了一个铁质的鹦鹉架,上面停栖了一只色彩艳丽的大型鹦鹉。经过辨认,这只绿翅金刚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物种,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店主称,该鹦鹉是自己儿子徐某放在店门口的,对于其他情况她并不知情。民警依法将鹦鹉收缴,并将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

据徐某交代,自己买来这只鹦鹉并没有多久,自己买来的时候也是瞒着家人做点儿投资,想着的是加点价格一定能转卖出去赚上一笔。没成想,不仅没能赚到钱,自己高价买来的鹦鹉还被警方收缴。 目前徐某已因涉嫌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被雨花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被收缴的绿翅金刚鹦鹉也被妥善照顾后送往了动物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中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原题为《超市倒卖鹦鹉 警察上门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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