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惩罚预警” 原州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预拘留决定书”促执行

2022-05-23 19: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预拘留是以预留空间的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划定‘红线’,指明‘出路’,威慑性甚至会超过实质处罚的效果。”执行局长黑学贵说。

近日,原州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预拘留通知书”,促使一起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周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据悉,被执行人周某2019年6月租赁申请执行人白某破桩机一台用于高速公路水泥柱建造施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共产生租赁费7350元、劳务费4900元,共计12250元。双方约定于2019年8月5日支付,后被执行人仅支付了2200元,剩余10050元一直未支付。白某无奈向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周某于2021年11月20日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白某欠款10000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周某一直推诿未主动履行,白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查明,周某名下登记皮卡车一辆,银行账户存款7500元,经研判分析,周某完全具备履行能力。执行干警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周某到法院约谈,但周某仍不配合法院执行。周某的行为已属于故意不履行,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原州区人民法院决定作出“预拘留决定书”,对周某予以“惩戒预警”!要求其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履行义务,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将依法实施拘留措施。周某收到通知书后,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剩余还款义务,至此,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法官说法

什么是“预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或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对该被执行人或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一般情况下,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口头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确定义务的后果,成效甚微,犹如隔靴搔痒,威慑不大。根据以上情况,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时调整执行思路,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决定采取“预拘留”的形式,对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在正式作出惩戒决定前采取缓冲“惩罚预警”的措施,以预留空间、时间的方式,针对一些具有履行能力但不自动履行或者故意拖延履行,尤其是那些法治意识淡薄,且不了解执行措施的被执行人发出的“惩戒预警”,增强执行威慑力,对被执行人告知、提醒、警示、教育,从而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既达到了打击失信行为,实现执行的目的,又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做到了惩戒性、威慑性和实用性的相结合,进而更好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牛建平

更多↓↓

原标题:《“惩罚预警” 原州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预拘留决定书”促执行》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