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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说⑤|李少平:司法改革让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17-10-17 20:46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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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7年,中国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决战之年”。

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也已全面推开。

五年来,法院系统在改革方面作出一系列探索:一批冤假错案得到纠正,在反思中推动司法制度的完善;家事审判更注重对危机婚姻的救治;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确立,探索跨区划管辖破除地方利益;法院内部改革对自己“动刀子”;作出基本解决执行难承诺,消除执行不作为,让执行长出“利牙铁齿”。

如何让改革成果落地生根?如何直面改革的困难和问题,避免少走弯路?

十九大召开前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专访了最高法五位亲历改革的中国二级大法官,以期为中国法院司改进程留下注解。

本期嘉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李少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人民网 资料图

“司法透明倒逼司法公正,作用太大了”

澎湃新闻:当前,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步入关键期和攻坚期,在取得诸多成果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亟待破解的难题。司法改革成效应当如何评判?

李少平:与具体的办案工作相比,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比较宏观的话题,很难用案例描述,也不容易用一两句话概括。

前不久,一位律师朋友说,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让他有三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改革力度这么大,一举解决了“立案难”“执行难”等“老大难”问题;二是没想到改革成效这么明显,真真切切让当事人和律师感受到司法的公开、便利和高效。三是没想到改革理念这么先进,与时代发展、科技进步融合得如此紧密。

他发言还举了上海法院开放律师服务平台的例子,说自己一开始以为这个平台只是面向上海本地律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登录后才发现,国内任何一位注册律师,都可以通过这一平台享受网上立案、网上沟通、网上辅助等5大类26项诉讼服务,建议最高法院要好好宣传司法改革,扩大改革红利。

当然,那位律师朋友感受到的,只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侧面。

澎湃新闻:司法公开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倒逼着司法公正和效率。对此,您有何看法?

李少平:十八大之前,群众对法院评价不高,对司法公正信心不足,主要是对审判工作缺乏了解。比如法院的裁判文书虽然也有上网,但是数量很少;如今,中国裁判文书网建成,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专门规定,要求不涉密的文书一律上网,已公开文书总量3400万篇,总访问量突破110亿次,用户覆盖全球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也是中国最大的司法数据采集平台。加上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公开平台,改革之后,法院的工作让群众围观、受群众监督,体现了司法透明,倒逼了司法公正,这个作用太大了。

澎湃新闻:在此轮司法改革中,员额制改革备受关注,从目前的司法办案数据上,这一动自己“奶酪”的改革有何影响?

李少平:改革之前,我国有19.88万法官,但受各种因素影响,不少法官并不在审判一线办案,一些法官担任领导职务之后,很少办案,优质司法资源没有发挥最佳效应;这次改革,我们实行法官员额制,要求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办案,领导干部入额不仅要办案,还要主动啃“硬骨头”,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截至目前,全国法院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全部在一线办案,队伍“瘦身”,但办案力量平均增加20%以上。2017年上半年,全国法院院庭长办案量占新收案件总量的29.5%,人均办案量达到普通法官办案量的48.2%。我们不要小看这个数字,院庭长带头办案,对于加强司法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很大作用。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法官更像法官”

澎湃新闻:司法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司法公正,公正司法首先要为百姓依法维权敞开大门,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开始,您怎么看?

李少平:过去,老百姓对一些法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意见很大,并将之形象地称为“立案难”;自2015年5月1日开始,人民法院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就必须登记立案,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改革前,2012年法院受理案件1324.8万件,改革后,2016年受理2305.3万件,95%以上实现当场登记立案。随着预约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配套改革举措实施,上海、浙江等地法院的立案服务已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老百姓有了互联网,动动手指头就可以在线立案,免去了来回奔波之苦,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法官数量减少三分之一,但人均办案数量增长20%以上,结案率上升18%以上,一审后服判息诉率提升了10%以上,涉法信访数量下降30%以上,队伍“瘦身提质”是改革之后的重要表征。

数据在变化,人民群众的评价也在变化。无论是第三方评估,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对于司法改革的共同意见是:通过司法改革,法院的作风更加亲民、工作更加高效、法官更加专业,确实做到了“法院更像法院,法官更像法官”。

澎湃新闻:从裁判文书零星上网到建立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从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从忙闲不均到全员办案。此次司法改革缘何会带来如此变化?

李少平:砥砺奋进五年的背后,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动的是利益格局,受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消息公布后,一位老朋友打来电话,说你不是最高法院的副院长么,怎么又变成庭长了?我告诉他,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目的是通过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法律适用统一,同时要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六个巡回法庭的设立,是新时期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大改革举措。

遏制地方干扰司法公正,让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澎湃新闻:巡回法庭被视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在这一制度设计上,目的在于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从而摆脱“地方利益”干扰,避免裁判不公。您如何看待它的作用?

李少平:在党的十八大之前,有关机构进行过社会调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社会公正。而司法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由副院长等大法官兼任,我所在的第五巡回法庭,巡回区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5省区市,今年1至8月已受理1156起案件,接待来访群众14195人次。六个巡回法庭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案件5733件,占最高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44.8%,极大地方便当事人诉讼。

此外,为遏制地方因素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切实防止诉讼“主客场”现象,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的人财物省级统管,并在北京、上海分别设立了北京第四中级法院、上海第三中级法院,作为首批跨区划法院试点,审理跨行政区划重大案件。这些重大改革举措,都是因时而制的创新之举。

澎湃新闻:所有的改革举措,最终都要回归人民,让司法改革成果影响和惠及人民,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李少平:前不久,我们一位法官到外地出差,出租车司机听说他在法院工作,就主动聊起司法改革话题。法官很好奇,问司机怎么对司法改革感兴趣。司机说,过去总觉得法院高高在上,现在从广播、电视里,总能听到法院平反冤假错案、审理民生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完善“民告官”机制的报道,觉得与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也就格外关注司法改革的消息。

这让我意识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只有始终坚持人民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我们的司法改革才更有生命力。

澎湃新闻:五年以来,这种获得感在哪些方面显现?

李少平:五年来,全国法院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改革的根本目标,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标准,坚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践行司法为民、发扬司法民主。

首先是人权司法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推出之后,有效制约了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程序上不合法或来源不合法的证据,一律被列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五年来,我们不仅依法纠正了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案、陈满案等30多起重大冤错案件,还出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坚决防止新的冤假错案。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依法宣告3889名被告人无罪,实现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其次是司法便民利民。除实行立案登记制外,我们还完善了相关配套机制。全国99%的法院建成了规范化的诉讼服务中心,2200个法院开通了诉讼服务网,781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手机APP,1734家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国法院还建立了2400多个诉调对接中心,引进4万多名特邀调解员,200多个法院试点进行在线调解,有13.24%一审民事案件通过调解解决。

还有就是人民参与司法。截至今年4月底,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5383人,比改革前新增11734人,其中,基层普通群众11681人,占比达75%以上,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结构也更加合理。试点法院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各类案件81772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大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体利益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162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澎湃新闻:有学者认为,司法制度改革与建设必须要尊重和遵守司法规律,您怎么理解?

李少平:几年前,我参加一个座谈会,一位政协委员发言说,他认识的法官都非常辛苦,“白加黑”、“五加二”,加班加点结案,有的还牺牲在办案岗位上,所以提议大幅提高法官的福利待遇。我首先代表广大法官对他表示感谢,但也提出一些不同意见。

在我看来,法官的确很辛苦,有时还面临各种威胁、谩骂、侮辱甚至暴力伤害,但这都不是赋予法官特殊待遇的理由。因为,如果比累比辛苦,许多行业的工作强度要比法院重,警察、消防等职业群体面临的风险,也不见得比法官小。对法官的管理模式之所以特殊,归根结底源自审判权的特殊属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司法规律。

澎湃新闻:审判权不同于行政权,改革如何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李少平:审判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权和裁决权,强调亲历性,注重对独立性、中立性和程序性的保障。这就意味着,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如何裁判指手画脚,院长、庭长不能对自己未直接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审核签发。

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重大成效,很大程度就在于我们严格遵循了上述司法规律,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并将还权于独任法官与合议庭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必须牢牢牵住的“牛鼻子”。

不过,在遴选产生员额法官的同时,我们也配套建立了不同于普通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并强化了法官的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出台有关改革文件,强调法院内部人员和党政领导干部都不能为案件说情打招呼,否则要追究责任,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调离、免职、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等处分。只有法官能够安心履职、独立行权,司法公正才更有保障。

司法改革没有“灵丹妙药”,“试点既试对也试错”

澎湃新闻:改革措施不仅要挑战长久存积的司法体制缺陷和机制弊端,更要动改革者自身的利益。您怎么看待试点改革的成与败?

李少平: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我们先后出台了130多个文件,围绕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人财物省级统管、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等基础性重大改革项目,最初的方案设计都要经过专家论证,再拟定试点方案,分批、分步骤开展试点。

在某次试点方案论证会议上,一位地方法院负责同志问,试点的意义是什么,是不是试了就一定要成功?当时我们就回答,从方法论上讲,任何改革都没有“一试就行,万试万灵”的灵丹妙药,试点的目的就是既试对也试错,讲科学就要允许试错,这也是试点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同样,对法官员额的确定、法官工作量的测算,如何以案定额、如何考核绩效、如何明晰法官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一些关键环节、重点问题,方案出台前都进行了实证性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试点中也及时调整员额分配,实行省级统筹,向案多人少的基层法院倾斜,不搞“一刀切”。

事实证明,试点先行的办法是行之有效的。通过开展试点,我们发现了试点方案在运行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偏差,在后续深化改革中,能确保问题被精准解决,改革整体质效得以提升。

澎湃新闻:一方面是深入改革,另一方面是强化监督。去年底,最高法院组成四个督察组,对12个省区市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督察,意图打通司法改革“最后一公里”。有何用意?

李少平:改革试点推进中,最高法院按照中央要求,将改革督察作为推进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的重要手段。最高法院组织了若干个督察组,先后在全国法院开展了5轮督察,我自己带队对贵州、四川、重庆等省市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督察都是奔着问题去的,绝对不搞“听听汇报,收收材料”、“你说什么,我记什么”的“来料加工”式督察,督察组深入50多个县市90多家法院实地查访,召开100多场座谈会,听取了1300多名干警的意见,抽查案件卷宗、审判管理系统记录450多人次。督察既是推动又是验证,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经验及时推广,存在的问题公开通报、限期整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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