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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楼市新政:5年后全城只卖成品房,基本达到入住条件

2017-10-17 14: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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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王玲)10月17日报道 今天上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成都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到,2017年至2020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低层住宅除外)和保障性住房,中心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成品住宅面积比例逐步达到100%,郊区市县(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逐步达到80%。2022年底,全市新开工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成品住宅面积比例达到100%,全面实现成都的住宅产品结构从清水房为主到成品住宅为主的根本转变。

据悉,成品住宅是指在房屋竣工验收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完成,套内管线及开关插座、厨房和卫生间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基本达到入住条件的住宅。

成品住宅建设实现了土建工程和室内装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可大幅度减少建筑垃圾、粉尘和噪音污染。推进成品住宅建设,有利于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推动建筑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优化住宅产品结构,减少投资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成品住宅质量,成都将推行成品住宅菜单式装修。开发企业应以菜单方式,为购房人提供多样化的装修风格选择,满足个性化需求。成品住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内的,菜单式装修方案不得少于2个;成品住宅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菜单式装修方案不得少于3个。

明确成品住宅装修内容。成品住宅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和使用的部品部件品牌、型号及备选品牌、型号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的装修工程价格等内容。

实施成品住宅建设信息公示制度。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成品住宅建设楼栋、单元、户型、装修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信息,菜单式装修的选择内容,采用的装修部品部件品牌、型号和备选品牌、型号,采用的装修材料的质量及环保证明、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及开发企业当前的信用等级等信息。

成品住宅项目应修建实体样板房。样板房要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作为房屋交付的参照标准。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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