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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住建部10月30日起联合检查房价:是否操纵市场

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2017-10-25 09:21
地产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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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的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通知提出,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此前,多省事已经进行商品房价格检查。7月,上海住建委与上海市物价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备案价格以及有关规定,对外销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车库(位)等附属设施,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

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暂停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本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月,广东省广州市住建委官网发布一则十部门联合的《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对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现房现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对定价不合理的坚决调整,不接受指导的不予核发预售证或不予以办理网签。

广州同时要求,进一步强化商品房价格严格落实市场监管各项要求,加大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违规销售行为。

9月,陕西省西安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

西安同时制定商品住房价格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对符合价格申报要求的商品住房“一套一标”销售价格在西安市物价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商品住房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公示价格。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包括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武汉市、云南省昆明市、安徽省合肥市、甘肃省兰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湖南省长沙市、辽宁省沈阳市、福建省福州市等在内的多省事今年以来已经就商品房价格管控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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