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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刊文:我们都应成为紧急救助的“社会护工”

朱永华/光明网
2017-10-2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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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傅龙生。  盛伟 摄

衢州柯城区人民医院护工傅龙生这几天感觉很自豪,前几日他上完夜班回家路遇触电倒地心跳骤停的男子,男子的家人慌乱中不停地掐其人中。傅龙生见此情形大喊:“你们抢救的方法错了,让我来为他做心肺复苏!”十分钟的心肺复苏后,男子恢复了心跳和知觉。目前,男子生命体征平稳,医生称病人的良好恢复离不开傅龙生的完美急救。

发现有人触电、溺水或是心脏骤停倒地等需要紧急救助时,很多人往往会不知所措,有心施以援手却更担心方式方法不对而事与愿违,往往除了报警求助外就只能干着急。拥有科学急救知识和技术,在遇到需要紧急救助病患的“第一目击者”,的确太少了。

相关研究表明,如果在心脏停止跳动的4分钟内实施心肺复苏、使用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除颤,病患抢救的成功率将高达67%。这短暂的“黄金4分钟”,是急救的关键时刻。而“第一目击者”是否掌握急救技能,就成了挽救生命的关键因素。

应当说,衢州柯城区这位触电男子是幸运的,在触电倒地心脏骤停的第一时间遇到了热心护工傅龙生才化险为夷,但也可想而知,这样的幸运不是所有人都能巧遇的。我们更应当思考如何对社会大众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和技术的培训与普及,只有让更多人懂得急救知识,熟练掌握CPR(心肺复苏)等技能,在遇到紧急救助时既能做好人又会做好人,抓住“黄金4分钟”进行正确施救,注定会让更多生命和健康得到挽留。

可是,据日前媒体报道的一项数据显示,在模拟情境下,“第一目击者”能够正确为患者实施抢救的仅为1.6%,而我国公共场所的AED配备存在不足现象,仅有一些大型公共场所或城市配备了AED,如机场、车站、大型公园等,而且使用率很低。而另有数据表明,我国心脏猝死的人数每年约55万人,也就是说,每天至少有1500人因为心脏骤停离开人世。

我们已经建立和实施了“好人法”,接下来则需要补足社会大众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和技术培训的短板。社区基层政府和社会相关机构,应当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急救知识和教会群众熟悉使用AED等急救器材,鼓励公益性社会医疗机构将心肺复苏等易发性概率较高紧急救助培训开进学校、单位和居民小区,对社会产生辐射力,最终让更多人能懂得急救知识、掌握急救技能。让每个人都能成为紧急救助的“社会护工”,会有多少家庭因此转悲为喜,是难以估量的。

(原题为《我们都应成为紧急救助的“社会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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