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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两地签署《港澳CEPA》,明年初将实现贸易自由化

新华网
2017-10-27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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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10月27日消息,港澳两地特区政府10月27日在香港签署《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港澳CEPA》),并共同主持第十次港澳合作高层会议,回顾过去一年两地合作的进展和成果,讨论并确定来年合作方向。

第十次港澳合作高层会议由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共同主持。陈茂波表示,很高兴两地正式签署《港澳CEPA》,促进两地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进一步推动两地之间的经济合作和发展。

陈茂波介绍,《港澳CEPA》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经济和技术合作等范畴,双方的承诺超越世界贸易组织水平,为两地业界的市场准入提供更佳法律保障。

梁维特表示,港澳两地必须将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有关港澳政策方针提出的“履责、融入、壮大、共享、展望”五个关键词与有关工作有机结合。港澳将一如既往地紧密联系合作,共同积极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和各自的独特优势,一起把握国家发展机遇,赶乘国家发展列车。

据悉,《港澳CEPA》自27日起即时生效,其中有关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承诺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

在会议期间,港澳两地特区政府同意港澳与广东省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湾区建设成为未来合作的重点。陈茂波表示,香港和澳门同为国家的特别行政区,同样具备独特优势,在国家的发展中可担当各自不同但功能互补的角色。大湾区建设配合“一带一路”建设,将为港澳两地未来的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

经济合作方面,随着《港澳CEPA》的签订,港澳双方有关部门将继续共同努力,为两地业界开拓更有利的营商环境。双方将继续通过“促进港澳经济合作小组”,推进“一程多站”旅游、投资推广以及贸易和展览推广等方面的合作。

跨境基建方面,两地特区政府将继续积极研究及商讨港澳之间的跨境车辆具体规管安排,以便促进两地的人流及物流往返,推动两地互联互通。

(原题为《港澳两地特区政府签署〈港澳C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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