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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提高

2017-10-30 15: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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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成都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送审稿)》,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1月起提高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和郫都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630 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和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560 元。全市低保标准将由以前的分圈层实施,调整为“中心城区+郊区”的布局。据@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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