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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原副司长王宗亚被提起公诉
2017年10月30日,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原副司长王宗亚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宗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宗亚,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宗亚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简历
1972年—1976年 在青海省西宁市海西州大柴旦镇大头羊煤矿当工人
1976年7月—1979年8月 在西安矿业学院采矿系读大学普通班
1979年8月—1982年4月 在青海省西宁市海西州大柴旦镇大头羊煤矿任技术员
1982年4月—1984年4月 在青海省重工业厅煤田物测队任助理工程师
1984年4月—1993年6月 在青海省地质矿产局矿管处工作(1989年开始担任副处长)
1992年11月—1993年6月 借调到中国矿业协会工作
1993年6月—1994年4月 在中国矿业协会工作,担任调研部副主任,1993年12月任调研部主任
1994年5月—1995年5月 在地质矿产部矿产开发管理局工作,担任综合处正处级调研员(去西藏援藏之前的4月份,被任命为助理巡视员)
1995年6月—1995年12月 在西藏自治区工业电力厅工作,担任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1995年12月—1998年6月 在西藏自治区经贸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担任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1998年7月—2005年6月 任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助理巡视员
2005年6月—2010年9月 任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副司长,其中2005年6月—2009年1月分管综合处和探矿权处,2009年1月—2010年9月分管金属矿产管理处和非金属矿产管理处
2010年8月—2015年8月 任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
2015年8月 退休
(原题为《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宗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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