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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10月31日消息,3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电商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高低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对竞价排名的商品或服务,应显著标明“广告”。
(原题为《网购族福音:立法建议,电商平台竞价排名的商品或服务应显著标明“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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