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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文化想象的社群:广场舞群体的生活写照

杨君/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
2017-11-01 13:1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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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1日,河南郑州,绿城广场冒雨排练舞蹈的市民。 东方IC 资料

近年来,融自娱性与展示性为一体的广场舞在中国已然成为了全民性公共活动,参与人数破亿,占领城市社区大街小巷的公共空间。国外各大广场也频现“中国大妈”的舞动身影,从美国纽约公园到巴黎卢浮宫,作为中国独有的社会现象,广场舞出现在世界各国的公园和城镇广场。

2008年,随着奥运会带来的运动热潮,广场舞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传播进入公众视野。此前广场舞一直被公共话语以及社会大众所遗忘和忽略。2013年,广场舞以极为负面的形象进入社会空间。“鸣枪放獒”、泼粪事件、噪音污染、抢占公共空间等社会事件,使得广场舞一次又一次地登上地方晚报、都市报的头条,制造了一个又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新闻。据统计,到2016年底,国内外更是形成了约1亿级的“大妈市场”。如今,各级政府公开举办大小规模的正式比赛支持广场舞发展,一时间广场舞在全国的兴起和大范围的争议,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

当下中国,广场舞常被舆论标签化和污名化。广场舞的存在及其广泛的社会影响,从一个侧面展现了这个群体的“社群生活”。考察这种群体的日常生活,不仅要关注政府对广场舞的有序管理,更应该关注这一特殊的社群生活是如何产生的,进而反思作为一种文化想象的社群生活所产生的重要意义。

在传统的日常生活中,晚饭后的闲适时光往往属于家庭的聚会。和谐有序,一派欢腾的广场舞街景,如今在城市社区广场比比皆是。笔者在调研上海一个广场舞发现,离社区三四百米处的十字路口交汇处,是扇形的社区广场。每晚的18:30-20:00(下雨除外),150人组成的广场舞群体分成10列斜排着姗姗起舞、动作整齐划一,草坪上的大音箱唱着熟悉的曲调:“有一位姑娘呀十呀十七八,长长的头发来眼睛大,活泼可爱娇滴滴,娇呀娇滴滴,乌来山下一朵花……”四周的长椅上、道路边,老少三两,看舞听歌,你来我往嘴里念叨的是柴米油盐、有说有笑,成为夜晚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广场舞产生的原因实在令人费解。从广场舞的日常生活来看,笔者将广场舞群体的基本诉求归结于三点:一是相似的集体生活习性;二是个体化时代的自我情感依赖;三是网络化时代个体的社会交往体验。

广场舞是一项具有传承性的集体活动。一方面是生活经验的传承,另一方面是舞蹈作为一种表演性文化符号的传承。两者内化于广场舞者的生活方式中,成为了一种集体文化氛围的再现,一种身份的传承。人们在闲暇时光与广场舞相遇,对集体活动的渴望随之唤醒并产生化学反应。

个体化时代的来临,虽赋予人们权利与自由自主地塑造“为自己而活”的生活风格,但这一过程是极为漫长的。在个体化的时代,当代人并非原子化的个体,无法完全依靠自己孤独的生活,情感依赖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家庭一直是个人寄托情感并获取精神所需的场所。但当该群体迈入中老年阶段,其家庭结构逐渐式微,原本的主干家庭随成年子女的独立成家而简化为夫妻家庭。家庭原始承载的情感依托、价值诉求等功能随之弱化,中老年人群的情感无处安放。加之逐渐觉醒的个体对生活有了更高要求,渴望获得情感表达与价值意义等满足。因此,在家庭场域中无法让个体获取的情感依赖,迫使个体向家庭外寻求“为自己而活”就成了必然选择。

网络化时代个体面对面的社会交往体验成为群体渴望的交往形式。在当下的城市社区,传统的熟人关系网络缺乏,邻里关系十分淡漠。而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行政力量有限,管理资源短缺,无法有力地组织居民活动。在此背景下,中老年群体十分渴望面对面的社会交往,但与年轻一代以网络空间为主要阵地构建关系的交往方式不同,无法以网络为核心拓展交际圈,对陌生化的现代交往模式不适应,更习惯以人际交情为关系纽带进行现实中的交往。因此,人们对近距离的社区空间充满社会交往的想象,并尝试突破私人领域进入公共空间。

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城市化建设,广场这一公共场所开始出现在大大小小的城市,这恰恰适应了人们对于近距离的公共空间的需求。在娱乐文化、健身效果、社会政策等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广场舞集健身、交往及娱乐为一体的运动形式便悄然蔓延开来,广场舞的象征意义也由此变得更加多元。此时的广场舞不仅是娱乐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更是人们个体意识崛起的标志。在时代浪潮的推动之下,众多相对松散的城市个体自发地加入了这样一种大众文化的氛围,私人生活向公共空间拓展,形成独特的社群生活。

国家制度的松绑与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化日益加速,城乡社会个体逐渐从原来作为其行动框架和制约条件的单位或集体、社区,甚至家族和家庭中抽离,日益自由并成为能“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个体。同时,外来文化和自由观念传入中国。个体化为人们开启了行动和做决定的新领域,也带来了新的机会,独立的自我意识迅速崛起。在广场舞背后,中老年群体将活动范围从家庭私人领域拓展到公共空间,表达出个体化时代人们重塑自我角色的强烈意愿。

改革开放后,从政治生活、社会文化到经济领域都发生着国家的抽离,私人生活自由化成为个体崛起的温床,引发了中国社会的个体化现象。社会不再提倡人们熟悉的“集体”,旧有的观念被逐个打破,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关系逐渐弱化,传统观念的代表人物随着年龄的增加逐步丧失话语权。对于晚餐之后的闲暇时光,人们开始有了更多渴望和期待,期待自主安排,体验自我生活的选择。男性更为乐意进行一些剧烈的活动,如健身、跑步等;而女性则基于对情感、集体记忆、社会交往的诉求选择体验活动,比如类似广场舞的群体生活。

20世纪50、60年代出生的中国女性是广场舞群体的主要成员,她们中绝大多数在年轻时都有着自己独立的职业或工作。一方面,退休后原本工作的时间转为空闲,作为职业女性,她们更重视闲暇时间,不想将空闲时间全部贡献给家庭;另一方面,正如贝克在《个体化》中所说,“花钱的人是拿主意的人”,钱能给人某种权力和能力,在其所处的环境中得以坚持自己的权利,同样作为家庭贡献收入的女性更有权利去塑造家庭和自己的生活方式。基于以上两点的共同作用,女性极为自信又自发地外出寻觅能够塑造自己退休生活的娱乐趣味。广场舞动作简单、不受年龄限制、节奏欢快,参与人数众多,与她们熟悉的集体文化氛围如出一辙,同时它又打破了中老年人因循守旧的被标签化的生活方式。类似的生活经历和观念裹挟着集体的温情和由此塑造出的信赖感,使她们遇上广场舞时感受到了观念的共鸣——身份的认同及情感的归属。广场舞为当代女性提供了生活的新选择,她们得以从年轻时无法自我选择的窘境寻求一定的解脱。通过广场舞的催化作用,本被中国传统女性遗忘压抑的自我观念得到了再生和优化。

广场舞赋予了50、60后中国女性一次重返年轻的机会。而这实际上也恰是广场舞这一符号与舞者在个体心灵以及过往集体生活记忆中的对话。与现代社会中提倡的现代性的消极方面:理性化、个体化、工业主义和去魅不同,广场舞成功地表达了社群的情感需求、团结、信任和自主的要求。这一社群意味着;(1)团结,亦即一种亲密感,一种集体感和相互依赖感;(2)信任,与社会生活的私密和距离相对立;(3)自主,因为社群涉及对个人作为社会存在价值的承认。

但必须强调的是,传统家庭的核心地位仍未完全消失,广场舞群体自由跳舞的前提是家庭事务的妥善安排,如果家庭事务尚未处理好,其外在时间往往会被优先占用,稳定的婚姻与其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在中国传统社会,女性生来承担着料理柴米油盐等家庭细节的责任,天赋的母性为其带来强烈的家庭责任感,这种责任感敦促人们在投入私人生活之前,必须先安顿处理好家庭的日常事宜。我们发现,当家庭与广场舞在时间上冲突时,大多数女性都会选择离开广场去照料家事。在家庭分工中,仍是家务劳动主要承担者的广场舞女性往往更为看重“顾家”的“责任”,“家优先于广场舞”是女性的基本原则。

然而,当代女性以家庭为生活重心,并不必然是传统伦理的惯常要求,而更多出自个体的价值选择。女性参与广场舞这一行动反映出在履行家庭责任之外,人们对私人时间也有着强烈的支配欲望。广场舞女性虽仍依附长久以来支撑着其生活方式的家庭,但对私人生活体验的渴望是不可磨灭的。广场舞群体始终追求用个人有限的生命来验证已有的家庭情感,为私人空间留下生活印记,从而进一步丰富业余生活、感悟生命、追求人生的幸福。这浅尝辄止般的交互体验,使人们更易体会到家庭的情感,自我内心诉求以及私人生活的优越性。

广场舞的兴起凸显了一种自组织化发生学原理,有着强烈的结构意义。广场舞依广场而起,它以非正式组织的身份代表了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前进方向。与传统社会由地缘、血缘形成的“熟人社会”不同,由于年龄结构的差异、不同的职业分层等因素,城市社区创造了全新的邻里关系。社区的陌生化,使得社区呈现分散化与碎片化状态,城市社区往往缺乏有组织的公共活动。为了增强居民互动,重塑社区公共生活,政府鼓励社区大力发展包括广场舞、下棋和舞剑在内的社区公共活动。而由于广场舞的“低门槛”、“弱规则”的基本特征,基于兴趣或裙带关系加入的人群越来越多。当广场舞群体达到一定规模后,组织内部的结构愈发显得混乱无序,广场舞内部分化的小团体的矛盾冲突对广场舞自组织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就引出了一个新命题,能人带动广场舞等自组织的有序发展。在中国特有的情境中,自组织能否发生,不仅在于这个社区是否有资本,更重要的是是否存在一或若干名社区精英或群体领袖。领袖型人物出于对权威性社会地位的需求,行动时不仅追求个人利益,更直接向大众负责,从而对自组织成员的态度和行为产生高效影响,这被学界统称为能人。我们发现,能人在广场上拥有相对优势的社会地位和权威话语权,全权负责群体的学舞教舞、服装音乐,更代表广场舞群体与外界(包括居委会和赞助商)联络。跳舞的成员习惯性将广场舞中的能人称之为“老师”,更有甚者,将广场舞当成自己的“第二职业”。能人不仅被社区评为“好人好事”,还登上了报纸电视,成为了“明星”人物。

类似于广场舞团体的自组织网缺乏明确的边界和细致的规则,成员们来去自如。低门槛使整个团体面临成员素质问题,成员的流动性要求不断发展新的活动促进成员之间沟通互动,维持群体的活跃性,保证舞蹈队伍的稳定性。这就进一步需要内部负责人制定详细的跳舞规则,形成群体内部的组织管理结构,完善纪律管理,并积极创新各种活动形式,从而构建有序规则的网络结构。然而,笔者认为,在广场舞自组织内部自发形成和遵循较为严格和具有约束力的管理规章,目前仍是难以实现的。

随着参与人数大幅增加,广场舞的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制度的力量正式介入这一日常生活领域。广场舞初见雏形,社区作为国家制度的代理人通过各种制度加强对广场舞的干预。在制度的介入过程中,政府抛弃惯用的控制手段,尝试扮演服务者的角色,试图良性发展广场舞健身操与群体性的双重属性。针对噪音矛盾,居委会一面为广场舞提供音响设备、安排管理人员来完善其运行,尤其在场地划定基础上为广场舞的发展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居委会在提供设备支持时特意控制喇叭音量,对广场舞进行合理限制,从而缓解音乐扰民问题。此外,国家体育总局更是推出十二套标准广场舞以供各地参考学习。不难发现,广场舞已然成为国家层面上的模范全民健身项目,并被广泛推崇。这也证实了以休闲健身目的为出发点的广场舞,是一项顺应大众生活需要而实施的制度设计。

虽然自发形成的广场生活确实对合法性保障有着不可磨灭的制度需求,但如若制度力量过分强制介入,政府和大众可能出现抵牾甚至对抗情况,生活或被制度束缚而变为死水,无法表达真实的生活诉求。因而在广场舞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应依照广场舞特有属性顺应其发展的规则,同时放弃严密管控和放任自流的态度,转而呈现出制度帮助生活,通过制度服务生活而不是通过制度限制生活,进而在制度与生活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广场舞现象作为一种复杂的文化景象,满足了众多群体的各种诉求,是当下中国最火热的以中老年群体为主的公共活动,并投射出当代中国人的多维特质。在中国基层社会,我们已经看到类似于广场舞的各种公共活动,吸引不同人群的参与。各种新的社群共同之处不在于渴求一种失落的整体性,或关心差异与个人主义,而在于需求一种新的文化想象。广场舞这一社群的文化想象表明它既不是一种纯粹的个人主义文化,也不是一种单一的集体文化的复兴,可能更为恰当的表述是自身能够不断适应反思性和具有不完整意识的社群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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