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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一年,审结案件6.9万件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林平
2017-11-01 20:43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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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最高法院长周强、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分别作了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改情况的报告。在报告中,周强透露,截至2017年9月,251个试点法院审结认罪认罚案件6.9万件7.8万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2.7%。

2016年11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最高法与最高检等共同发布试点办法,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所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自愿认罪、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的制度。

在报告中,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既认真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又加强对主要证据的实质审查,防止被迫认罪、替人顶罪、以钱赎罪。

曹建明透露,截至今年9月,276个试点检察院共对6.36万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总数的34.7%。

周强在报告中说,在试点中,人民法院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特别是轻罪、初犯、偶犯被告人,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截至2017年9月,251个试点法院审结认罪认罚案件6.9万件7.8万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2.7%。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占69.7%,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1.4%。

周强说,试点法院坚持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完善证据制度,健全诉讼权利告知程序,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促进公正和效率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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