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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民体验团见证公证件的诞生:每张都有水印“密码”
《长江日报》11月2日讯(记者舒翔宇 通讯员蔡亮 吴静 曹红)怎样才能保证房子百分百让儿子继承?赠与女儿的房子是否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10月31日,普法惠民市民体验团第2期走进武汉市中星公证处,见证一份公证件如何诞生,市民们争相提问,咨询遗嘱、继承等办理公证件中的法律问题。
昨天上午,十余名体验团成员们来到繁忙有序的公证处接待大厅。记者看到这里既设有开放式的谈话茶座,又有保障当事人私隐的相对独立谈话室。穿过6个谈话室,最靠里的一间则是兼具录音录像功能的接待室,“遗嘱公证是保密的,同时也需要留存音像资料证据。”中星公证处副主任龙锐介绍道。据了解,今年8月1日起,全市13家公证处,80岁以上老人均可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我赠与女儿一套房,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吗?”体验团成员王先生问。龙锐解释,如果女儿拥有该套房的完全产权,没有银行贷款,并且不动产证日期在结婚证日期之前,那么不需要做财产公证,该房本身就属于婚前财产。
体验团成员何女士头疼半个月的继承公证也得到解答,父亲半月前过世,留下待拆迁房子,房屋过户需要公证件。父亲生前说,过世后房子留给母亲,她不知如何办理。经过这次咨询,她明白现在需要母亲、子女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子女放弃继承份额,房屋全部给母亲即可。
“真是学到不少!”体验团成员王少华感叹,通过团员的提问,有些她没考虑到的问题也启发了她,有时的确应合理运用法律服务,规避一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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