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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再表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还伤者公道 六问“唐山打人事件”:如何定性、量刑?施暴者是否有前科?

2022-06-12 12: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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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唐山+”客户端消息,6月11日晚,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田国良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市领导李丽、苏铁成、张涛、李建忠、卢宏秋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书记武卫东要求,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人头对人头”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针对烧烤店恶意伤人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回头看”专项行动,保持依法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伤者公道、还市民安宁、还社会稳定。

会上,卢宏秋就城管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播放了暗访片,通报了有关情况。乐亭县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市各派出机构设分会场。

河北唐山一烧烤店内多名男子围殴女性事件引发极大关注。11日下午,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通报称,继抓获涉嫌在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8名涉案人员之后,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该案最后1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

至此,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11日晚,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通报称,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对于部分涉案人员是否有犯罪前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一工作人员回应央广网记者称,他们注意到网上相关信息,对于刘某等人是否有犯罪前科,目前正在核查中。

一问:涉案人员如何定性

网传视频显示,一黑衣男子路过白衣女子面前时,试图触摸该女子后背,该女子用手予以回推。黑衣男子随即用右手扇女子耳光,白衣女子站起来反击。

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说,如果男子并不认识被打女子,只是因为其流氓行为被拒而对该女子进行殴打,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符合我国刑法中“随意殴打他人”这一情节。而被打白衣女子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受到很大伤害,因此,这几名男子已经构成了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寻衅滋事解释的“情节恶劣”情形。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说,从警方通报来看,警方是以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为案由抓捕嫌疑人。如果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按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这需要看司法机关最终查证事实进行判断。

二问:涉案人员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许浩表示,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浩称,寻衅滋事罪,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司法解释,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恶劣”。

三问:涉案施暴者是否有前科

有媒体此前报道,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透露,涉案施暴者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显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一份二审裁定书称,2018年3月21日,刘涛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4月27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因涉案被抓的刘某,是否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件中的刘涛是同一人?11日下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一工作人员回应央广网记者称,他们已注意到网上相关信息,对于刘某是否有犯罪前科,目前正在核查。

四问:涉案人员若有前科如何量刑

许浩表示,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可能会从重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许浩表示,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寻衅滋事罪,在法律范围内会从重处罚。比如说造成重大的舆论影响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具体到什么程度,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来界定。

五问:受害者应该获得哪些赔偿

许浩介绍,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凡属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原则上都应在赔偿之列,既应包括被害人本人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伤疗补偿费等,也应包括因必须的陪伴而产生的误工费、住宿费等多种费用。

六问:旁观者是否该被苛责

有网友讨论称,在案发现场,旁观是另一种形式的伤害,并呼吁不要做旁观者。对此,一名警务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遇到穷凶极恶型犯罪分子实施恶劣行为时,不要苛责旁观者。普通人应先自保,然后再想力所能及的办法,比如在能力范围内及时报警、录音录像取证;如果同行有女士或弱小者,尽量优先带他们撤离后再报警。

我国治安学青年学者崔向前表示,为尽量减少或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除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外,当地政府须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根据季节变化和业态发展,适时调整城市街面防控措施,从而能够有效预防和快速打击街头犯罪。特别是小餐馆、夜市摊等“九小”场所,宿夜营业服务的,要履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场所基本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及时制止、控制违法犯罪。

监制/弓春伟 王玉甫

原标题:《唐山再表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还伤者公道 六问“唐山打人事件”:如何定性、量刑?施暴者是否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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