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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会与贵州环保厅同诉昆山一化工厂:造成农田污染饮用水恶化

2017-11-08 09: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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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绿会获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3日发出:2017年10月23日受理的原告贵州省环保厅诉被告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国营昆山化工厂、贵州林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公告。

原告贵州省环保厅诉称,被告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为国营昆山化工厂独资兴建。该厂在生产过程中,相应污染防治设施未配套安装使用,生产排放的废水、废气造成周边农田污染、粮食减产、林木死亡、饮用水水质恶化,渣场建设严重滞后,废渣未安全处置,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其渣场租用贵州林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场地。故请求本院判令:1、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与贵州林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位于贵定县盘江镇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废渣场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以损害鉴定评估额为准);2、国营昆山化工厂对被告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与贵州林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绿发会是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协主管、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公益公募基金会,全国一级学会,长期致力于推进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事业,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资格。

11月7日,绿会致函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加入贵州省环保厅诉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国营昆山化工厂、贵州林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共同原告。

文/子舒 审/天亮 编/Angel

(原标题:绿会向黔南中院提交共同原告申请,与贵州环保厅同诉昆山昆化贵定化工厂等公司环境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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