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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2022年中小学招生!花山区、雨山区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2022-06-14 11: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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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花山区教育局

雨山区教育局

发布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通知

具体如下↓

花山区

关于做好2022年

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马教秘〔2022〕31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及招生办法等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并于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三)坚持“两个统一”优先原则。学校优先保障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两个统一”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权证一致,且房产为成套住宅及完全产权(100%产权)。

二、招生对象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凡我区城镇、农村户口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进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办法

(一)各学校根据《马鞍山市花山区2022-2023学年度公办初中、小学学区划分》拟好《招生简章》(须写清所招生的学区范围),并于6月15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后,在各校大门口及本学区范围内醒目处放大张贴。

(二)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家长可持适龄儿童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材料,携带子女于7月5日一7日到学区内小学报名。各校审验有关材料原件后,按照要求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输入指定信息,确定后将自行转入学籍档案。初中学校招生按照《2022年马鞍山市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马教秘〔2022〕30号)文件执行。

各学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的办学规模合理核定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标准班额招生。

四、妥善安排特殊情况入学

(一)高度重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初(具体时间请参照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携带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

2.户口簿(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如学区内学校生源已满、学位不足,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7月19日-8月12日,由区教育局基教办集中受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原则上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二)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入学,招商引资投资者以及烈军属子女入学等,按照《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投资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妥善解决外来投资、进城务工、引进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就读,可凭有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一方,并在学区内常住,父母的另一方是现役军人或在外地工作或出国定居;

2.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常住的;

3.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并在学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及支边或出国人员;

4.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房产为非成套住宅,但在2021年5月2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权证一致,且为完全产权(100%房屋产权)。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根据学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套房的家庭;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居住住宅不具备完全产权的;

4.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须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无房产证明,凭拆迁证明,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作为其入学学区;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权证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证明需区以上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式证明,真实反映拆迁房屋的位置、拆迁时间以及安置办法。已经拆迁安置的不享受拆迁户子女就学政策。

5.其他需统筹安排的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公开透明。各学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在统一招生前,各学校要将招生文件、学区划分(学区示意图及详细的文字说明)等相关招生政策张贴在宣传栏内,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招生程序要公开透明,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让社会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工作,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严肃招生纪律,明确各自职责,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规范操作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科学统筹,推进均衡。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进行新生录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2.严格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马教秘[2020]66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要求,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认真研判生源结构、性别构成、师资力量、班额规定、课程资源等情况,制定本校均衡分班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招收特长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或延迟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

3.严格实施“学位年限制”。自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实施“学位年限制”。公办小学实施“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住宅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6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施“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住宅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少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初中就读。每学年开学时(毕业年级在每年5月上旬),各学校审验每名学生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簿,确保与入学时保持一致,否则按义务教育择校生处理,初中毕业时不得报考市二中和市红星中学。录入数据库的住宅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不再作为同一学校对口入学的依据。

4.严格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高度重视贫困人员子女入学问题,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资助政策,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因贫或因病失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关政策,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切实落实“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适龄儿童少年安置政策。建立随班就读学生档案,完善相关学籍信息,实施“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不得拒绝、歧视或变相排斥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有随班就读意愿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因重度残疾不能到校就读的要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上门服务,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四)加强督导,加大监督。区教育局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教育督办事项。

(五)其他有关招生规定请各校认真按照市教育局(马教秘〔2022〕31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未尽事宜,均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花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

雨山区

关于做好2022年

雨山区小学一年级

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收义务教育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马教秘〔2022〕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雨山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凡我区城镇、农村户口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的学龄儿童,均应进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学区划分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两个统一”优先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保障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两个统一”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权证一致,且房产为成套住宅及完全产权(100%产权)。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招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结果,同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办法

(一)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并在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区教育局将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认真做好招生组织工作。各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加快推进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1.各小学根据《马鞍山市雨山区2022-2023学年度公办初中、小学学区划分》拟好《招生简章》(须写清所招生的学区范围),并于7月1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后,在各校大门口及本学区范围内醒目处放大张贴。

2.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6周岁以上的适龄儿童入学,家长可持适龄儿童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和出生证,携带子女于7月5日-7日到学区内小学报名。具体程序:第一步,各校审验有关材料原件后,填写《2022年雨山区新生学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第二步,在皖事通上按照要求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并收齐户口簿及房产证复印件集中上交区教育局复审。第三步,区教育局复审通过后将自行转入学籍档案。

区教育局将根据办学条件严格核定各小学办学规模,严格控制超班额办学,严格禁止超办学规模招收学生。

(四)妥善安排特殊情况入学。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就近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2.各学校要按照《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投资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妥善解决外来投资、进城务工、引进人才等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

<马鞍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拆迁户子女入学有关政策,做好相关人员子女入学服务工作。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小学就读,可凭有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一方在学区内常住,父母的另一方是现役军人或在外地工作或出国定居;

(2)父母离异者,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常住的;

(3)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学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及支边或出国人员;

(4)儿童少年户口单立,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5)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房产为非成套住宅,但在2021年5月21日前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权证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100%产权)。

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根据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套房的家庭;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常住地不符的;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居住住宅不具备完全产权的;

(5)其他需统筹安排的情况。

七月初,携带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办理登记,如学区内学校生源已满、学位不足,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8月19日-21日,由区教育局集中受理,凡符合就读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原则上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四、政策规定

(一)严格实施“学位年限制”。自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的原则,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实施“学位年限制”。公办小学实施“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住宅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6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小学就读。每学年开学时(毕业年级为5月上旬),学校均须负责审验每名学生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与户口簿,确保与入学时保持一致。

(二)严格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马教秘〔2020〕66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要求,贯彻“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的教育理念,切实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学校起始年级,均应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认真研判生源结构、性别构成、师资力量、班额规定、课程资源等情况,制定本校均衡分班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同时设立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严控公办学校择校现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优先保证本学区范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辖区内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切实落实“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政策,实施“一生一案”,进一步推进普特融合、全纳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7%以上。各校要落实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有关政策,不得拒绝接收能够随班就读且有随班就读意愿的残疾儿童入学就读。要会同各级残联等有关部门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

(五)严格学生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不准跨学区、跨校借读,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各学校要在9月30日前建立电子学籍信息,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六)严格控制大班额。招生期间将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

(七)严格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资助政策,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因贫或因病失学。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到特教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要提供送教上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八)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规范操作流程,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以上事项,请遵照执行,未尽事宜,均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雨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

综合花山区人民政府网、雨山区人民政府网

原标题:《事关2022年中小学招生!花山区、雨山区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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