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民办技校在实习就业时收取学生就业押金500元,合理吗?

忻州随手拍
2017-11-09 17: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忻州随手拍拍友问政:民办技校在学生第三年实习就业时收取学生就业押金500元,学生必须在实习就业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才能回校领取,工作不满一年就不给领了,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对于拍友的提问忻州市教育局答复如下:
您好!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研究制定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所以该学校收取500元实习就业押金不合理。谢谢关注!
忻州随手拍官网:http://www.034000.gov.cn

忻州随手拍微信公众号:PP034000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