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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公安积极参加全市《反有组织犯罪法》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

2022-06-16 19: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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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酒泉市举行以“全民同心反有组织犯罪法,携手共建平安幸福家园”为主题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徐志强出席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志刚主持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图门吉尔格勒,市政协副主席李润元,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其他副组长和肃州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和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区两级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干部职工、群众,以及肃州区乡镇、社区和新闻媒体等共计5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徐志强强调,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打击有组织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作为平安酒泉建设的基础工程,紧扣主题主线,坚持分类施策, 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一要把宣传贯彻体现在能力素质上。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主线,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水平,真正学懂弄通、准确适用、灵活运用;二要把宣传贯彻体现在营造浓厚氛围上。要将宣传贯彻落实列入“八五”普法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宣传,迅速掀起扫黑除恶斗争宣传高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三要把宣传贯彻体现在打击整治成效上。要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强化线索处置、依法办案、缉捕追逃等,持续释放“扫黑除恶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要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出重拳,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打击整治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四要把宣传贯彻体现在严格依法办案上。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反有组织犯罪法》及相关法律政策执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格、公正、规范办案,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宣传活动中,肃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肃州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段平同志宣读了《坚决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力建设平安幸福酒泉倡议书》,参加活动的领导和干部群众在“全民同心反有组织犯罪法,携手共建平安幸福家园”签名墙上进行了承诺签名。活动现场,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民警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现场群众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有关咨询及法律问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养老诈骗案件线索。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了全社会反有组织犯罪及防范养老诈骗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4条、摆放展板17块。

监制丨王玉清

终审丨王冬梅

审核丨贺 聪

编辑丨殷晓庆

供稿丨市局刑侦支队

发布丨酒泉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酒泉公安积极参加全市《反有组织犯罪法》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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