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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总要求 致敬公安英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鹤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于胜龙:用忠诚与热血书写新时代…

2022-06-16 15: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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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召开,大会对近五年来全国公安系统中涌现出的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给予表彰。鹤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于胜龙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于胜龙,男,35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鹤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兼警务督察支队负责人。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始终践行着人民公安的神圣职责和庄严承诺,用以身许党的高境界、舍我其谁的大担当、抓铁有痕的硬作风展现了新时期青年公安民警崇高的信仰和优秀的品格。他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国“两会”安保优秀共产党员、“一带一路”安保全国网上督察工作标兵、全国“两会”安保督察标兵等称号;入选全国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专家人才库,被特聘为全国公安机关网上督察教官团教官并评选为全国“十佳”网上督察教官;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称号;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六大工程”先进个人;被鹤岗市委等部门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五一劳动模范、优秀青年岗位能手、鹤岗好人、十佳好警察、最美退役军人等;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7次、集体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5次,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

从军营到警营,于胜龙初心不改;从军装到警服,他意志更坚。在巡特警支队工作期间,参与打击偷越国(边)境案件专项行动,查处2起偷越国(边)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冒着生命危险,解救持刀跳楼自杀人员1人。作为全省最年轻的指挥中心主任和警务督察支队负责人,始终在工作中保持着英勇顽强、认真细致的良好作风;他坚持创新警务督察工作体系,积极在公安队伍中推行诫勉谈话、警示训诫和试岗待岗制度,有效预防了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他积极推进“巡防处”警务改革,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实战能力水平。期间:警务督察支队连续两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网上督察先进集体、全国先进信息直报点称号,被公安部、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青年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被省公安厅评为“龙江先锋警队”、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标兵;指挥中心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在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挂职期间,他共参与筹办全国性论坛会议10次,先后到21个省份、37个地市开展调研督导,起草的《“环京护城河”公安检查站调研浅析》《关于环京“护城河”公安检查站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究的报告》,得到了公安部领导的批示肯定。

于胜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对公安事业执着的向往与追求,不畏艰险、勇挑重担,完美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用忠诚与热血书写着新时代公安铁军的风采!

原标题:《【践行总要求 致敬公安英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鹤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于胜龙:用忠诚与热血书写新时代公安铁军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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