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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纪检监察11月14日消息,今天上午,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范先汉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范先汉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对范先汉已退缴的受贿违法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依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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