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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刊文批“码头文化”:一旦“码头”垮掉,便树倒猢狲散

范冉冉/解放军报
2017-11-1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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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先进的政党必须要有先进文化,没有先进文化为支撑的党,是不可能有先进性的,也是不能长久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内政治生活要“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这既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应有的政治品格和纪律自觉。

码头文化,主要是指以“义”“利”为主导而形成的一种文化,表现为划分势力范围,拉帮结伙,讲江湖义气,重当前利益。所谓“拜码头”,正是其中一种。码头文化延伸到普遍的社会生活中,就是一种带着浓厚江湖气息的形为“义”而实为“利”的文化。这种文化显然是不能渗入我们党内政治生活的,否则,党就不可能成为统一意志的党,不能成为民主团结的党,也不可能是为着共同的崇高理想和远大目标而奋斗的党。

不可否认的是,曾经一度,因种种原因,在一些人身上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码头文化,有的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养“家臣”、拉“帮派”,选人用人以是否对自己尽忠为标准;有的为了个人升迁搞人身依附,到处拜码头、抱大腿、找靠山,以自己融入某权势人物的圈子为荣;还有的利用财权、物权、人事权等,拉帮结伙、称兄道弟,搞权力交易、利益均沾,等等。这种极不正常的交往方式,严重涣散了党的组织,损害了党性原则,破坏了党的纪律,妨碍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也导致了消极腐败现象滋长蔓延,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码头文化与宗派主义、圈子文化属一丘之貉,本质都是为了扩大自身势力范围,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和少数人利益。这种行为之所以在党内少数人身上出现,究其根本,首先是忘记了作为党员的初心,模糊了信仰、淡忘了宗旨,将个人和少数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其心里盘算的是如何使个人和少数人利益最大化。其次是一些单位和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健全不正常,不注重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组织生活走过场,正风肃纪成形式,个别人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严重丧失,其所作所为完全游离于党的纪律规矩之外。再次是受传统文化糟粕和市场交易原则的影响。在这些人看来,一个人要混得好,就要搞权力交换、利益均沾,要讲“一个篱笆三根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把党所倡导的“五湖四海”“团结大多数”的要求抛到九霄云外。

然而,历史并没有对这种行为以青睐,所谓“拢圈子”“立山头”,搞宗派主义、码头文化的都没有好结局。古代有蔡京、严嵩等奸佞窃权罔利、贪赃枉法。我们党革命年代和建设时期有张国焘、“四人帮”拉帮结派、对抗中央。前几年有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搞个人势力范围、结党营私。这些码头“老大”在位时党羽满堂,看似权倾一时、显赫一方,但由于背离了党性、背叛了人民,终不得善果。而他们的党羽其实也不过是一些“势友”“利友”,一旦“码头”垮掉,便树倒猢狲散。

码头文化与党的先进文化格格不入,党的先进文化强调以共产主义信仰为信仰,以人民的利益为利益。作为一名党员必须对此有十分明确的认识,自觉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思想纯洁性,严防封建思想文化和商品交换原则的侵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性锻炼,既不拢圈子、拜码头,也不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把心思和精力全部用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上,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爽爽为官、实实在在为民。

(原题为《党内不容“码头文化”》)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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