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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华、李明哲一审获刑七年和五年:被判犯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国台湾网
2017-11-2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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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11月28日消息,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彭宇华、李明哲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宇华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彭宇华、李明哲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原题为《彭宇华、李明哲案一审公开开庭宣判》)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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