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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下发通知:一般公务活动全面禁酒,非公务活动从严控酒

中国新闻网
2017-11-2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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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28日向全市下发通知,全面实施公务禁酒控酒,明确指出要力戒“酒桌文化”、“酒场潜规则”等顽疾陋习。

该《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禁酒控酒工作的通知》要求,一般公务活动全面禁酒。全市范围内开展的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公务接待、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一般公务活动,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

通知还要求,非公务活动从严控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组织或参加婚丧喜庆、私人聚会聚餐等非公务活动时,不得过量饮酒、酗酒滋事。特殊公务活动严格审批管理。

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等特殊公务活动和重要商务活动,确需公款购买和使用酒水的,要严格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制度,一律由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从严控制购买标准、数量,严格审核购买单据,使用情况造册登记。其中,购买和使用零售价每500毫升499元以上高档酒水的,需报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或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

通知还提出,对违反通知行为分类处理,轻则谈话提醒、书页检查,重则降职、免职甚至移送司法机关,问题频发、后果严重的地区和单位的相关党组织、纪委、领导干部也将被追究责任。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切实遏制“酒桌上的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力戒“酒桌文化”、“酒场潜规则”等顽疾陋习。各级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该通知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原标题为《广州全面实施公务禁酒 力戒酒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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