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新机关建楼条例12月起执行,机关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办公用房

澎湃新闻
2017-11-29 16:51
来源:澎湃新闻
地产界 >
字号

据新华社报道,《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12月1日起落地施行。条例规定,建设办公用房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办公用房。政府会将宝贵的资金更多地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10月27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22日发布施行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严格项目审批,规定审批机关应当严格审核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对属于禁止建设或者建设的必要性不充分、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等情形的,不得批准;对未经批准的办公用房项目不得办理规划、用地、施工等相关手续,不得安排预算、拨付资金。  

在严控建设标准方面,条例规定,建设办公用房应当遵循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条例还对建设楼堂馆所信息的公开和违法行为的举报作了明确规定。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