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济宁市兖州区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法治兖州
字号
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区普法办公室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在九州广场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副书记寇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广岭、政协副主席颜丙华和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此次活动。
活动由区普法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区40余个单位及部门积极参与,基本涵盖党委政府所有主要职能部门,有力地扩大了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活动当日各部门通过发宣传手册、传单、法律援助卡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讲解了《宪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热情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表达合理诉求。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免费赠送法律书籍及宣传册1000余册,吸引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关注,为和谐兖州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全区十个镇街将结合自身实际,在辖区内开展“送法上门”、“送法赶集”等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推向新高潮。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