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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媒:如果放任网上一次次的黑军毁军,社会对军人尊崇何来?

张和芸/中国国防报
2017-12-07 19:32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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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络谣言再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11月30日,福建晋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年初制造“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的被告人王某祥,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12月初,辽宁营口公安机关对在网上制造“大街上开车公然强抢女孩”谣言视频的沈阳某文化传媒公司网络主播李某雪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谣言制造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为个人一时的邪念恶意埋单,相信不仅对其个人是一个教训,对后人也是一个警醒。

由此,不得不想起刚刚发生在北京,由某知名上市幼教集团涉嫌虐童事件演变成涉军谣言的案例。那些出于各种目的,向部队泼脏水的当事人、造谣传谣者,她们得到应有处罚了吗?如果只是一个仅存在两天的情况澄清微博,一句轻飘飘的“作为一位母亲的激动和焦虑”即可解释过关,她们能引以为戒吗?

法律对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着明确的处罚规定。而涉军造谣传谣,由于伤害的责任主体不具体、损失无法认定,因此直接影响着其处罚。的确,制造“塑料紫菜”谣言,受到伤害的晋江某企业是具体的,由此带来的产品滞销、企业经营损失也较好计算,企业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可以侦查并依法查处;制造大街上公然抢人谣言,破坏的是一个地区的形象,直接影响民众安全感和当地招商引资,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后,处罚也可依法实施;然而,制造传播破坏军队和军人形象的谣言,其影响和损失却无法估计,再加上“没有主观恶意”“舆论监督难免有错”等冠冕堂皇的理由,据此处罚自然也就难上加难。

但是“没有主观恶意”不代表没有造成客观的恶劣影响,“舆论监督”不是造谣污蔑的保护伞,“难”更不应成为免于处罚的理由。正如某知名媒体人所言“一切的舆论监督,都必须建立在支持党的领导、认可人民子弟兵付出的基础上,否则就不是舆论监督,而是存心不良”“人民军队是我们过太平日子的根基,容不得一点诋毁、抹黑、动摇。”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是对军人所作贡献的肯定,更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世界一流军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更加美好生活提供安全保障的要求。环顾四周,越来越多的军人优先窗口、军人专属服务让人感到,这一愿景的实现并不遥远。然而,尊崇是一种源于内心的自发行为,靠外在力量勉强不来。更何况,优先的背后,如果没有善意和理解,优先者会如芒刺背;善待的同时,如果没有亲切和信任,受善待者也难以获得内心的愉悦。解放军之所以“优先”,之所以被群众视为“子弟兵”,是90年来一代代革命军人,抛头颅洒热血、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实举换来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放任恶意炒作涉军话题,放任网上一次次的黑军毁军,尊崇何来?军人从来视荣誉为生命,维护荣誉的渴求远远胜于一两个优先!

遏制消除涉军谣言,依法捍卫军人名誉,刻不容缓!

(原标题为《坚决遏制涉军谣言 依法捍卫军人名誉》)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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