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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梳理“问题疫苗”判案:被判渎职被告人多来自乡镇卫生院

陈卿媛 王光泽/“法制晚报”微信公众号
2017-12-1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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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至11月,山东问题疫苗事件中涉及的国内各地的被告人被各地法院宣判。根据不完全统计,三个月内至少有10件案件13名被告人、1家被告单位领到刑事判决书,宣判时间相对集中。

日前,记者梳理了2016年7月以来国内各地法院判决的山东问题疫苗系列案31件。记者注意到,来自医疗卫生单位、被判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的被告人有32名,其中30人的犯罪事实涉及到各省乡镇卫生院。

陕鲁赣三地 近仨月10案宣判

今年9月至11月,山东疫苗系列案中的10件案件,分别在山东、陕西和江西三地法院宣判,其中陕西省法院系统宣判的案件最多,有6件。

案件中涉及13名被告人,其中8名被告人是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分别被法院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这样的渎职罪名,刑期最重的是有期徒刑2年,最轻的被免于刑事处罚。

案件中涉及两家陕西企业,其中陕西益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被法院追究了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同时也是西安市疾控中心总务科职工。

今年9月至11月国内法院宣判案件汇总

企业:假借疾控中心名义卖疫苗

2017年10月9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陕西益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罚金25万元,判处该公司总经理党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在我国,疫苗属于各级疾控部门单独管理。疫苗招标以省为单位进行,确定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又指定本地供应商,供应商将药品送到接种机构。

但在山东问题疫苗案当中,庞氏母女等缺乏冷链设备的经营者,挂靠益德公司这样的正规企业,非法获取疫苗,还能得到正规的发票。

党某是益德公司总经理,西安市疾控中心总务科职工。2013年7月至2015年10月,益德公司在明知庞红卫、刘某等人疫苗销售资质不全,不能依法交易的情况下,仍向其销售疫苗。

经党某同意,益德公司假借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中心卫生院、渭南市师范学院附属医院、宝鸡市渭滨区疾控中心、咸阳市秦都区疾控中心等名义,将孩儿来福、安尔来福、麻腮风、安在时等二类疫苗套出,销售给庞红卫、刘某等人。

庞红卫证实,按照规定,买卖疫苗应该公对公汇款,但她需要疫苗时,就让公司的职员将公司的全套资质的电子版发给党某,之后向其个人账户打款,益德公司快递发货。

刘某证实,2014年3月他因给庞红卫销售疫苗被北京科兴生物制品公司辞退,后有人私自雇佣他继续销售疫苗,党某知道他是将疫苗倒卖给个人,也知道他无法提供公司资质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就让他现金提货,不用给相关手续和提供随行出库单,刘某把这些疫苗每支加价一到二元钱卖给下线人员。

贩子:QQ群联络广开销售渠道

31起案件中,有13起案件的被告人是非法销售疫苗、被判非法经营罪的贩子。这起系列大案中的不法贩子,都是围绕庞红卫展开。

庞红卫原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的一名药剂师。2009年4月,庞红卫因无资质非法经营疫苗被判缓刑。2010年在她缓刑期间,她不但重走老路,还带上女儿,越做越大,与全国各地交易对象洽谈疫苗买卖业务。

庞红卫以保健品等名义通过不符合冷藏要求的运输方式发送疫苗,销售金额7497余万元。

2017年5月19日,山东省高级法院终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庞红卫有期徒刑19年,判处其女有期徒刑6年。

庞红卫雇佣郭某等人为她收发疫苗,多是采用泡沫加冰排的方式运输给买家。

郭某2013年至2015年1月期间是庞红卫的打工仔,他冒用河北宏源医药公司的名义,联系向高唐县中医院、高唐县赵寨子乡卫生院销售人用二类疫苗和人血白蛋白等。

后来郭某开始单干,从庞红卫等人处购进人用二类疫苗,加价销往他处。

2017年9月30日,聊城市中级法院终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

除了郭某这样的老熟人,庞红卫主要是通过QQ群建立更广阔的销售渠道。

这其中包括在延安市宝塔区疾控中心体检科办理健康证等业务的康某。2013年5月至2016年3月,康某通过QQ群结识庞红卫,在无经营资质和手续的情况下,从庞红卫手中购买问题疫苗。

庞红卫快递发送到延安,康某的妻子将疫苗取回放在家中冰箱里暂存保管,康某之后将疫苗销售到延安市多个县内的乡镇卫生院。

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康某在庞红卫手中购进轮状疫苗、HIB(沃森)疫苗、天元四价、水痘疫苗等各类问题疫苗近3000支。

康某还私自从陕西兰生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疫苗380支,从延安吉源公司购买乙肝疫苗148支,从山东某单位购买疫苗价值2800元。

2017年11月6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2年,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通过QQ“全国生物制品总群”和庞红卫结识的黄某,也于日前获刑。

只有初中文化的黄某,伙同庞红卫及其他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疫苗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在QQ“全国生物制品总群”等群内发布、获取疫苗购销信息。

黄某在QQ群内获取对方联系方式后,私下沟通疫苗买卖事宜,然后雇人收发货。

2017年10月18日,广东省普宁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32名被判渎职被告人 30人来自乡镇卫生院

记者梳理的31起案件,涉及山东、陕西、河南、内蒙古、江苏、贵州、河北、山西8个省份。

31起案件涉及47名被告人,无论是非法销售疫苗的贩子还是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其中41人的犯罪事实涉及到各省的乡镇卫生院。

来自医疗卫生单位、被判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的32名被告人当中,其中30人的犯罪事实涉及各省乡镇卫生院。

贩子当中,八成人员承认自己将问题疫苗贩卖到乡镇和村社,一些乡镇医护人员在不知疫苗有问题的情况下购买疫苗为辖区人员接种。

李某曾担任山东省平原县桃园街道办事处防保站站长。法院查明,有人从庞红卫手中非法购买疫苗后,加价卖给李某,疫苗总价值20多万元。

李某将其一部分用于防保站日常疫苗接种,一部分分配给辖区的乡村医生接种,还有一部分销毁了。

证人贾某称,他在桃源街道办事处贾庄村经营的卫生室,被确定为定点卫生室,但没有疫苗接种资质。5年内贾某从李某手中买了50支疫苗为村民注射。

当地多个村社定点卫生室的负责人和贾某一样,在没有接种资质的情况下,连续多年购买疫苗。李某对这些人说,流感疫苗是他从平原县防疫站买的。

法院认为,李某利用担任乡镇防保站站长的职务之便,超越职权,非法购进疫苗,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2017年9月11日,平原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

记者注意到,在被判渎职类罪名的被告人中,李某涉案金额较大,被判得最重。判决书显示,很多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属于知情但不采取措施,这些人多数被判构成犯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水痘、HI肺炎、HIB、口服轮状等疫苗涉案

记者梳理发现,31起案件中,涉及的疫苗包括水痘疫苗、23价肺炎疫苗、HI肺炎、HIB疫苗、口服轮状疫苗等。

在前述的康某案中,证人刘某作证称,自己是延安市安塞区真武洞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自己私自从康某处购买山东问题疫苗12次,其中包括轮状疫苗、水痘疫苗、HIB疫苗、脊灰疫苗等,其将其中的466支疫苗在接种门诊给辖区内的人接种。

延伸:问题疫苗起不到免疫作用

疫苗分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二类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被曝光的山东问题疫苗就属于二类疫苗。

疫苗存储、运输对温度的要求很高,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对此制定了详细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要求使用冷链设备运输,而山东问题疫苗多存放在不合格的仓库或冰箱内,采用排冰的方式邮寄快递。

福建协和医院副主任医师李晓帆告诉看法新闻记者,没严格冷链,效果打折扣。

石家庄第一医院任明杰对看法新闻记者表示,问题疫苗不能让身体获得有效的免疫刺激,因而起不到免疫作用。任明杰认为,只要对疫苗有监管、审批、采购、销售、发放、投药的所有部门都是疫苗的利益链条上的一个点,如果权力不受控,不受监督,就会出现有人不择手段从中索贿、受贿、垄断、加价、乱收费等问题。

2016年4月13日,在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上,《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这份《决定》修改了24条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办法。

打击食药领域犯罪不留死角

山东假疫苗案倍受舆论关注,其案值之大,涉及面之广,涉嫌犯罪人数之多,应该是近年来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最大一起。

从31件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来看,假疫苗主要流向各基层乡镇卫生院,直接越过了县市级的监管。可见,加强基层卫生部门的监管势在必行,必须堵住假药劣药流向基层的漏洞,避免假药劣药危机百姓健康。

法制晚报评论员认为,这次打击疫苗犯罪是升级版,在打击假疫苗的基础上扩展到打击劣质疫苗,5.7亿案值的疫苗因为没有经过严格的冰柜储存和运输而发生变质。

本案主犯庞红卫因为非法经营疫苗被刑事处罚缓刑期间,又制造了一起惊天大案,最终被判处19年有期徒刑。

这次审判的其他涉案人员,包括为数不少的卫生行政机构人员,他们因为监管不力,玩忽职守被遭到刑事起诉。

假疫苗的泛滥,与某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员大开绿灯有很大关系,这轮审判表明司法系统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方面是雷厉风行、重拳出击的,行政监管不力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食品药品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兹事体大。通过近年的几起大案要案,反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监管高层正在提高监管力度,司法机关也在不遗余力打击相关领域犯罪,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原文题为《山东问题疫苗系列案:陕鲁赣三地近3月10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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