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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台为名抢劫迪厅女致其死亡,男子潜逃11年后被判死缓

杨琳/北京青年报
2017-12-12 11:50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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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在迪厅工作的女子刘某死在自己的住处,很快,北京公安抓获一名案犯,据该案犯供述,此案为三人所为。而除落网案犯外,另一名案犯自杀,还有一名案犯鲁某一直在逃。2016年,鲁某因贩卖毒品被抓获,根据DNA比对,北京警方认定鲁某便是11年前杀人案凶手之一。

在多家“高端”娱乐场所门口蹲点

2005年,案犯之一穆某的亲戚在北京开了一家歌舞厅,樊某是穆某的姐夫,在这家歌舞厅内上班,鲁某则在歌厅内带小姐,三人因此结识。因手头比较紧,三人便想着绑架有钱人挣钱,此后马某也入了伙。

四人商议认为,前来娱乐场所消费多为有钱人,他们便选择了北京比较大的迪厅滚石迪厅,在门口蹲点,观察开豪车的人。四人想着开车跟踪并别住被害人的车,将被害人押解到他们的车上,随后抢劫,但是由于豪车速度快,一直没有成功。

为此,四个人改变了策略,樊某等人都在歌舞厅工作,了解娱乐行业,他们认为“高端”娱乐场所的小姐很有钱。四人先后在天上人间、保利俱乐部、花都等地门口蹲点,但仍未得逞。

马某表示认识一个歌厅女领班,建议绑架此人。鲁某随后多次约这名女领班出台包夜,但该领班表示自己没有时间。

以出台为名抢劫女子致其死亡

连续的挫败让几个人都非常窝火,5月30日凌晨,四个人开车来到了最初预谋的抢劫地点滚石迪厅,鲁某进入迪厅以500元的价格约女子刘某出台包夜。刘某同意并带着鲁某回自己的住处甜水园北里一处房屋,但两人被小区的联防队员发现,鲁某感觉不便下手,与刘某搂搂抱抱几下后便离开。

5月30日晚,四人准备再次抢劫刘某,马某因母亲生病未能前往。鲁某按计划来到刘某家,给了刘某一千元在刘某家包夜。鲁某还告诉刘某,要带个朋友一起来玩,刘某表示同意。此后鲁某又说还有两个朋友来,刘某则表示反对。凌晨时分,穆某和樊某按计划来到刘某住处,刘某不同意两人进门,鲁某一拳打在刘某下巴上,将两名同伙放入屋内,三人围住刘某,将其按在床上捆住手脚,还用枕头按住刘某的头部,并掐住刘某的脖子。此次抢劫,三人共抢劫一部手机,及一千元钱。而刘某则因被人扼压颈部、闷堵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逃11年后罪行败露

当年5月31日,刘某的同事发现刘某死亡并报案。同年6月9日,北京警方将樊某抓获。

事情暴露后,6月13日穆某的姐姐接到穆某电话,穆某表示其要自杀,穆某姐姐随后发现穆某死亡。后公安机关认定穆某为自杀身亡。2005年12月,法院认定樊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46万余元。

此案中漏网案犯鲁某一直在逃,2016年9月,鲁某被山东公安抓获,鲁某的DNA被录入系统后,北京警方发现其正是11年前漏网的犯罪嫌疑人。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鲁某所犯抢劫罪和贩卖毒品罪的罪行均极其严重,但鉴于鲁某有重大立功表现,对鲁某所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对其可依法适用限制减刑。

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认定鲁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原题为《抢劫迪厅女致其死亡 11年后落网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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