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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肝移植手术费列入医保范围,明年起可报销七成

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2017-12-12 17:1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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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通知,从明年起将肝移植术纳入该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个人自理比例为30%。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2月12日从肝移植术总量居该省首位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了解到,一台肝移植手术,病人目前需承担30~50万元的手术费,列入医保范围将大大减轻病人经济压力。

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肝移植术基本医疗保险按绩效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项工作将先在浙大医学院附一医院、附二医院,树兰(杭州)医院,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东部医院机构试点,期限为5年,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通知》对可报销的肝移植术适应证也作出明确:终末期肝病;未肝外转移的肝细胞癌且无大血管受侵,累计肿瘤直径≤8cm;未肝外转移的肝细胞癌且无大血管受侵,累计肿瘤直径>8cm(AFP水平≤400ng/ml、组织学分级为中或高分化)。“这是国内医疗界对肝移植受体的普遍标准。情况再差,即使接受移植,复发率也比较高,所以不纳入医保。”相关专家告诉澎湃新闻。

据浙大一院数据,目前肝移植患者术后一年的生存率在90%以上,五年生存率超过73%。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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