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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017-12-14 09: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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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已经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应当遵循及时、就地、就近、科学的原则,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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