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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宣判首例外籍人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拘役5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 栾晓娜
2017-12-19 20:05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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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庭审理首例外籍人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12月19日,上海青浦法院对该案当场宣判:明信时装(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洪某(外籍人士)被判拘役5个月,处罚金4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此案是欠薪入罪实施以来,上海宣判的首例外籍人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洪某也成为上海首位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外籍人士。

今年2月7日,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香花桥街道社保中心网格员反映,位于青浦工业园区新丹路500号的明信时装(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洪某失联,涉嫌拖欠员工工资。

当日,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派两名监察员至上述公司进行调查。经对公司员工和财务人员的调查询问,发现洪某于2017年春节前回国,原定于2月1日回公司上班。但直至2017年2月6日公司原定的开工日期,洪某仍未出现,公司停止生产经营。

监察员发现,该公司共拖欠158名员工2017年1月份工资共计608089.25元。

2月23日,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单位限期补发拖欠的员工工资,但该单位逾期未补发。

2月24日,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对上述欠薪行为,向青浦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月15日,因洪某有欠薪逃匿嫌疑,青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作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青浦公安机关。

3月16日,青浦区公安机关对洪某立案侦查并上网追捕。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于3月垫付拖欠工资340152.32元。

3月24日,青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上述公司应支付158名员工经济补偿金2817074元,支付80名员工年休假工资48331元。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裁决义务,之后158名员工向青浦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8月18日,洪某在中国东北被公安机关抓获,心生悔意,通过青浦法院支付158名员工2017年1月份余下工资和偿还香花桥街道先前垫付部分,共计608089.25元;支付了职工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工资和退休人员劳务费共计2978736.16元。但是,由于其此前的欠薪逃匿行为,青浦检察院于2017年9月6日对其实施批捕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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