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总队长何宗志等两人被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2017-12-21 16:32
一号专案 >
字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12月21日消息,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宗志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以及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朱兵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分别提起公诉。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总队长何宗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遂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宗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何宗志,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宗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在侦办案件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朱兵(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朱兵,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违规为工程承建单位绵阳佳成公司计算赶工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题为《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宗志、朱兵提起公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