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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295万元行拘3人,邢台市通报16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2017-12-22 19: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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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市通报了16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对16家违法企业共计处罚295万元,行政拘留3人。

在通报案件涉及到的16家企业中,主要是这些企业分别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未落实重污染应急措施,露天堆放粉尘等手段污染了环境,影响了本市空气质量。

这16起案件分别是:

新河县邢台泛亚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临城县暖万家热力有限公司、临西县邢台宏福热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县高利辉压板厂、沙河市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临西县兴驰木业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均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隆尧县河北珈奥甘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河恒基投资有限公司、清河县万顺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

格薪生物质燃料安徽有限公司平乡分公司、内丘县邢台东庞通达煤电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分别存在生物质燃料和大量煤粉露天堆放,造成扬尘污染;

沙河市隆威紧固件有限公司、巨鹿县经济开发区清华园三期工程等2家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停产停工;

平乡县河北龙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开工生产;

开发区河北德兴薄板有限公司剪切车间设备数量与环评不符,并且有些设备未办理环评文件;

邢台市宏信昌公路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厂区异味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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