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海南儋州古城墙修缮缓慢致村民危房无法翻新,官方:尽快解决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2017-12-24 14:09
中国政库 >
字号

“2016年8月,武定门封闭修缮至今未完工,我们的房屋漏风漏雨又不许翻建,睡在危房中整天提心吊胆。”近日,家住儋州市中和镇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武定门附近村民陈女士向南海网记者反映,由于她家房子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得修缮,而房子日渐破旧又搬迁无期,希望政府能让她们翻建新房。对此,儋州市中和镇政府副书记王广干表示,如今武定门修缮工作仍在进行,由于儋州市政府给予的征迁条件,无法得到附近村民的认同,此事仍在协商中。

修建于唐代,距今1000多年的儋州中和镇武定门西门破败不堪,修缮工作缓慢。南海网记者王全印 图
村民家房屋破旧墙体开裂 翻建或搬迁没音信

“我家这房屋建设有几十年了,经历了几代人,早已成了危房。”陈女士父亲称,家里瓦房居住了三代人,如今儿子孙子都已长大,住房问题已经成了家里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2016年,中和镇政府按照儋州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下称“儋州市文体局”)要求,为了保护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武定门,曾在武定门附近张贴了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允许翻建房屋的公告,并透露称要对武定门封闭修缮,附近100多户村民或将整体搬迁安置。之后,中和镇政府曾对武定门附近100多户村民的房屋进行了测量登记,可至今,武定门修缮工作停滞不前,附近村民整体搬迁事宜也没了下文。

南海网记者走进陈女士家的厨房看到墙体已经出现开裂,一旁的瓦房也显得很破旧。

修建于唐代、已有1000多年历史的儋州中和镇武定门西门破败不堪,修缮工作缓慢。南海网记者王全印 图
陈女士父亲说,保护国家文物,他们举双手赞同。但居住在武定门附近的村民到底是搬迁,还是就地翻建房子,政府应该给他们一个明确说法。

与陈先生有同样遭遇的林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武定门附近不少村民家的房子出现了问题,或是破旧,或是漏水墙体开裂。若是整体搬迁,希望尽快程序审批;若是可以翻建,希望能及时通知一下他们。不然,再来几场大雨或是刮台风,有些老房子出现何种情况难预料。

文物周边征迁涉及多个部门将尽快解决此事

既要保护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又要妥善解决周边村民的征迁问题,儋州市中和镇政府既希望尽快推进武定门修缮工作进度,但对村民提出翻建房屋或整体搬迁的要求以难以回答,他们对此表示无奈。

中和镇党委副书记王广干告诉记者,武定门作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主管部门是儋州市文体局,正在对武定门封闭修缮。今年春节后停工至今,他们也曾向儋州市文体局发函希望加快武定门修缮进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将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100多户村民进行搬迁,直接给予现金补偿。”王广干说,可是在保护范围内的村民多是农民,有耕地,家里有牛羊等家禽,不想现金补偿,多数村民还是希望政府划出安置区,让村民自行建房居住,可继续在中和镇耕种生活。

由于武定门修缮进度缓慢,致使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村民无法翻建房屋,只能住在破旧不堪的老房子里(红框内)。南海网记者刘洋 图
“正因为村民与政府意见不一致,所以该问题迟迟难解决。”王广干说,今年来,他们多次接到武定门附近村民反映房子年久失修要翻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他们拒绝了村民翻建房屋的诉求。当前,他们只能继续向儋州市委市政府打报告,看此事如何解决。
由于武定门修缮进度缓慢,致使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村民无法翻建房屋,只能住在破旧不堪的老房子里。南海网记者王全印 图

至于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村民搬迁安置问题,儋州市文体局局长罗少强表示,虽然武定门业主是文体局,但周边村民的搬迁还涉及中和镇政府、儋州市国土资源局。他们会将向儋州市委市政府汇报此事,然后联合中和镇政府、市国土局一起协商尽快解决此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原题为《因儋州古城墙修缮缓慢,多数村民危房无法翻新~相关部门回应》)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