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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生产马来酸氯苯那敏的通告(2017年第211号)》,要求所有经营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标示为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生产,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药。(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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