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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微法院启用“微庭审”:律师千里之外刷脸远程参与诉讼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
2017-12-28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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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14时29分,距离广州中院电子商务合议庭某案的开庭时间还剩1分钟,书记员和一方当事人代理律师早已到庭就座,而另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陈律师却远在千里之外的杭州淡定从容地等待开庭。

本文图均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

这场庭审能正常进行吗?

此时,陈律师拿出手机打开“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的在线开庭功能,通过微信实名验证,几秒钟过后,陈律师即刻出现在了法庭显示屏的合成画面上。随即书记员请合议庭就座,审判长一敲法槌,宣告本次庭审正式开始。

据悉,这是广州中院电子商务合议庭首次依托智慧法院,利用小程序人脸识别技术,把庭审从法庭延伸到了网上和掌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在线庭审”。“远程庭审”开庭审理,在保持法庭的庄严感和司法礼仪的同时,极大地方便当事人诉讼,解决了电子公司的代理律师异地居住,往来诉讼时间、费用成本较高的问题。刷脸远程进入庭审参与诉讼,是广州中院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一次有益尝试。

网络纠纷“网上解决”

便捷高效“微信开庭”

某电子商务公司和某酒店公司签订《某联盟平台服务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佣金支付问题产生纠纷成讼。一审法院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二审时,广州中院定于12月27日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庭询,就电子商务平台后台数据现场进行展示。但远在杭州的当事人律师却多次向法院“诉苦”,表示已经就该案来回奔波,苦不堪言。为解决当事人诉累,电子商务合议庭决定借助广州智慧法院的在线开庭平台进行“远程庭审”,双方当事人对该决定均表示同意。

庭审过程中,双方代理人在合议庭主持下,出示证据、质证以及辩论……整个过程都清晰流畅展示在法庭显示屏。

广州中院副院长姜耀庭旁听了庭审并表示,远程庭审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有助于提高审判质效,今后要继续在依法充分保障程序正当的基础上,加强智慧法院新技术的运用,实现司法便民为民。

远程质证“一目了然”

当事人出庭“易如反掌”

本月18日,商事庭已就一宗买卖合同纠纷率先“试水”在线质证,位于温州的当事人周某某通过实名验证通道直达法庭,与在广州的另一方当事人“隔空对话”。周某表示,这样的新型质证模式减少了自己的诉讼成本,是广州中院为解决当事人诉累的有效尝试,他深切地感受到了广州中院在司法为民、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努力和成效。

电商联动“数据说话”

智慧审判“呼之欲出”

电子商务纠纷中大量证据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在网上呈现更方便、直观,也更有利于证据的采信。

下一步,广州中院将利用大型电商平台后台数据,将交易中自然留存的订单、聊天记录、物流信息、宝贝快照等自动带入诉讼程序,直接转化为可固定的电子证据,实现电子证据在线展示、当庭质证,并逐步探索建立以网络服务平台为依托,将当事人在线起诉、立案、举证、质证、参与庭审与法官立案、分案、审理、合议、调解、宣判有机融合在网上诉讼服务系统,通过云计算预判裁判结果,推送同类型案例,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运用于整个审判流程,快捷高效审理电子商务纠纷,促进电子商务营商环境的优化。

广州中院院长王勇说:“广州中院将不断完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建设,不断总结最新的网络审判实践经验并加以推广,为下一步智慧法院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建设互联网法院创造条件。” 

(原题为《猴赛雷!广州微法院启用“微庭审”,杭州律师穿越千里来开庭》)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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