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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曝光 | 肆意骑行惹祸端

2022-08-03 15: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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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15时45分许,在白城市洮北区长庆南街,电动三轮车骑行人员缪某某与驾驶员刘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吉J91XXX的正三轮普通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骑行人员缪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后果。

视频来源:吉林交警抖音平台

经相关部门现场调查和调取事故路段的监控录像判定,驾驶员刘某某在行经路口时,在交通信号灯绿灯闪烁、黄灯亮起时,没有及时停车等候,选择加速通过路口,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承担此起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三轮车骑行人员缪某某在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强行通过路口,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就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就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三轮车骑行人员缪某某违法而行、肆意妄为,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交巡警提示

作为交通参与者,无论是驾驶车辆、骑行非机动车还是步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至关重要。守法出行、文明出行、一路平安才是最高标准。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以上述案例为戒,遵法规、讲文明、守规矩、平安行!

原标题:《案例曝光 | 肆意骑行惹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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