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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网警盘点去年十起网民造谣传谣被拘案,3起涉雄安新区

“保定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号
2018-01-03 16:56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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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均为 保定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 图

谣言一:蠡县网民发布加油站发生爆炸谣言信息被行拘

2月15日,保定人微信群、朋友圈大肆传播一则信息“2017年2月14日22点左右,保定市留史镇东口加油站发生爆炸,方圆15公里均有震感,死亡无数,伤者幸存,……”的信息。

事实真相:2017年2月14日,代某某(男,33岁,高阳人)利用自己的手机编造该谣言信息,并根据微信群传播的爆炸图片(未核实出处)进行编辑后发布到个人朋友圈和微信群。

处罚结果:高阳县公安机关对代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谣言二:网民在朋友圈发布保定监狱逃跑十余名罪犯谣言信息被行拘10日

2017年2月22日,网上出现“保定省监狱逃跑十余名罪犯”的信息。经核实,市公安局未接到报警。保定监狱负责人称未发生此事件。

事实真相:“徐水微传媒便民信息发布平台”负责人张某某供述,2月22日下午看到微信里的相关信息。未经核实后通过添加“发布重大消息”的图片,在个人微信朋友圈进行发布,造成社会恐慌。

处罚结果:张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

谣言三:网民传播“雄安第一跳”谣言信息被行拘10日

2017年4月初,保定市民微信朋友圈传播一则信息:雄安新区出现因卖房跳楼的“雄安第一跳”。

事实真相:经警方查,死者杨某系自杀,其生前所在房屋为租赁房屋,杨某在保定没有房屋买卖和交易行为。4月6日,保定莲池区警方抓获传播散布“雄安第一跳”不实信息的违法人员杨某某。

处罚结果:杨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

谣言四:涿州一汽车4S店传播“保定摇号购车”谣言,相关责任人被行拘5日。

网上出现“保定购车摇号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行,购车必须摇号”的谣言信息,引发部分市民盲目购车。

事实真相:经查,为提高汽车销售量,4月7日,涿州市一汽车4S店马某通过该公司微信公众号编辑保定购车摇号谣言信息,后经该公司工作人员殷某对外发布,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处罚结果:涿州市公安局依法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对殷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谣言五:网民传播“保定高阳县南于八发生杀人案”谣言信息被行拘5日。

2017年4月26日,有网民在微信上传播一段视频信息,称“南于八杀人了,死了三个人,来了武警了”,多名不明真相的网友进行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事实真相:经高阳县公安机关核实,该信息为谣言,视频系刘某拍摄并在微信群进行传播。

处罚结果:刘某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谣言六:网民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雄安新区补偿标准谣言被行拘10日

2017年5月17日,微信朋友圈中热传雄安新区补偿标准,其价格引发社会关注。

事实真相:5月18日,雄县公安局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孙某某。经查,5月17日孙某某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雄州夜谈》中转发“雄安新区补偿标准”谣言信息,扰乱了社会公众秩序。

处罚结果:雄县公安局依法对孙某某行政拘留10日。

谣言七:易县一网民因虚构警情编造谣言被行拘5日

网民连续发布“最近易县晚上抢劫频发”“易县抢劫事件什么时间能过去,人心惶惶”等信息,引发网友评论围观。

事实真相:李某(34岁、易县人)为满足好奇心,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虚构警情,编造传言,连续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处罚结果:易县公安局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谣言八:网民传播“村民去容城县政府闹事”谣言信息被行拘7日。

2017年7月20日,网民用手机录制视频,视频中一队人在一举牌人带领下路过容和塔,牌子上写着晾马台镇。录视频者说道:“大闹县政府,一村的人,有看热闹的抓紧来。”该视频在微信群、朋友圈大肆传播。

事实真相:7月20日,雄安新区组织群众,以乡镇为单位步行经过容城县容和塔,到容城县三贤广场参加培训会。视频内容为容城县晾马台镇群众入场的情况。

处罚结果:自拍并配音的网友张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伍佰元罚款处罚。

谣言九:蠡县一男子因环保停工断了经济来源上吊自杀

2017年9月18日,在蠡县当地多个微信群内有流传一男子上吊视频,并且配有文字称:“蠡县郭丹乡祁口村有一30岁小伙子今天凌晨上吊身亡。由于其父母上班的梳绒厂因为环保停工,他上班的毛纺织厂因为环保停工,一家都断了经济来源,对前途失去了希望,丢下年幼小儿女和年迈的父母而去。”

事实真相:经查,祁口村确发生一起村民上吊自杀事件,但死者是因为夫妻矛盾于9月16日酒后上吊自杀。该谣言信息为经营一家梳绒厂做羊绒生产的夏某(男,54岁,蠡县人)所发,因对政府治理“散乱污”企业不满,利用祁口村民自杀事件,借题发挥,编造了一名30岁男子因所在工厂停产,失去经济来源上吊自杀的谣言。

处罚结果:蠡县公安机关对夏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谣言十:定兴县一村民因传播天然气着火谣言被行拘

11月22日,我市微信群大肆传播一则时长10s的视频,具体内容是“定兴县小仁村天然气,着火了”。

事实真相:经属地派出所核实,2017年11月22日,定兴县小任庄陈某家发生火灾,陈某家天然气取暖设备未安装齐全,至今没供暖,起火原因是线路老化起火。与煤改气工程无关。谣言视频为定兴县东落堡乡小仁村史某所为。

处罚结果:史某已被定兴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发言权,切勿传播不实谣言。当自己不能分辨真伪时,需要多方求证,综合判断,不能以偏概全,偏听偏信,最终被单方信息所误导。如果一些谣言不容易分辨,则要注意网络信息的出处,看是否有权威媒体报道,或者官方发布消息,以此判断信息是否可靠。当出现耸人听闻的消息时,转发前要思考片刻,冷静对待,对出现“网传”字眼的信息,更要慎重转发。在评论发言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信息,做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

网络谣言污染网络环境,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人们正常生活。保定网警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环境。 

(原题为《保定网警盘点2017年大保定因造谣、传谣被处罚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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