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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瑶海法院| 虚构养老房屋项目 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22-08-08 22: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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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人员汪某宾以安徽自然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依托,与广西自然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汪某东签订“巴马国际健康产业博览园项目”(未批准)。后汪某宾和王某琴等人通过在合肥散发传单小广告、在宾馆召开推荐会、投资人口口相传等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谎称巴马长寿谷养老综合体项目预估值20亿元,项目分别为30至90平米养老房屋,加入会员分别缴纳3至9万元,推荐奖10%,互助奖励12%,每月按4%分红最多1.5倍等,同时还可获得广西自然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内部股权,非法吸收社会公众投资款共计4588800元,造成94名被害人损失4575300元。

这是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典型养老诈骗案件,并于2022年7月25日进行公开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汪某宾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汪某琴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5年5月,被告人汪某宾作为安徽自然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名义与广西自然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汪某东(另案处理)签订“巴马国际健康产业博览园项目”(未批准),由安徽自然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土地众筹、招商合作、销售产品和内部股权承销等项目。

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汪某宾、王某琴等人通过在合肥散发传单小广告、在宾馆召开推荐会、投资人口口相传、带投资人去广西巴马县参观等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谎称“巴马国际健康产业博览园项目”是巴马长寿谷养老综合体项目预估值20亿元,项目分别为30平米、60平米、90平米养老房屋,加入会员分别缴纳3万元、6万元、9万元,推荐奖10%,互助奖励12%,每月按4%分红最多1.5倍等,同时还可获得广西自然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内部股权(公司上市后成为原始股),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后被告人王某琴和汪某宾等人以向社会公众土地众筹和股权分红名义,与94名被害人签订《巴马长寿谷众筹会员合作协议》、《合作证明书》、《持股说明书》,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4588800元,案发前已返还被害人13500元,尚有人民币4575300元被汪某宾、汪某东等人私分;被告人王某琴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安徽自然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谎称“巴马国际健康产业博览园”(巴马长寿谷)项目已经过批准,进行非法集资,骗取94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575300元,且未用于实际经营,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某琴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明知安徽自然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具备从事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资格,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以推荐会、口口相传的方式,变相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4588800元,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5753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被告人汪某宾、王某琴以养老项目为名,大部分针对老年人实施非法集资犯罪,并造成被害人巨额经济损失,均可酌情从严惩处。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果及认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转自: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瑶海法院| 虚构养老房屋项目 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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