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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停播节目不得复播 不得转到网络播出
2018-01-07 19: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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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新闻广电总局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备案管理和违规处理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开办国际新闻节目、军事节目须提前一个月备案; 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歌唱选拔、晚会、引进境外模式节目和在黄金时段播出综艺娱乐、真人秀访谈脱口秀、婚恋交友、才艺竞秀、情感故事、游戏竞技类节目均须提前两个月,向省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所有受到总局整改、警告、停播处理的节目,一律不得以成片、剪辑、花絮等各种形式复播、重播或变相播出,包括不得通过各种形式转移到互联网新媒体上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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