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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花式拖欠修理费致轮胎被卸,平乐法院法官调解化纠纷

2022-08-15 17: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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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警察同志,我停在路边的车被人卸了两只轮胎。”一脸茫然的吴明望着自己缺了“两条腿”的汽车,随即拨通了110报警电话,好端端的一辆车停在路边,却被卸掉了两条轮胎,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图片来自网络

事情原委

经过调查,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吴明到阿亮开的汽车修理店修理了四辆车,修车费用累共计一万三千多元,但吴明一直没有支付这笔费用。事后,阿亮多次通过微信等方式催促吴明付钱,吴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双方开始了一场长达一两年之久的“花式欠薪”之路。因为长时间收不回修理费,阿亮逐渐失去了耐心,今年某日偶然看到吴明的车停在路边,于是“计上心头”,操上家伙随即将该车两条车轮胎卸了下来。

当事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采用合法正当途径维权

吴明拖欠阿亮的修理费属民事纠纷,若双方协商无果,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采用拆轮胎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在警察的批评教育下,阿亮重新为吴明的车辆装上了轮胎,并一纸诉状将吴明起诉至平乐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修理费。

法官调解化纠纷

平乐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之后,速裁团队钟金梅法官立即对案件的来龙去脉进行了了解,将双方召集到法院进行了调解。钟法官先是严厉批评了被告的拖欠行为,应遵守诚信原则,及时付清修理费。而原告亦不应该采取拆除配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终,在钟法官的批评教育下,双方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吴明及时付清了全部修理费,阿亮也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案件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在汽车修理合同中,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享受劳务成果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修理费给提供劳务一方;而提供劳务一方在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应通过合法正当途径维权。拆轮胎的方式也许会解一时之气,但追索费用的每一个“绝招”都可能有违法犯罪的风险,且与社会道德观相背离,不值得提倡!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花式拖欠修理费致轮胎被卸,平乐法院法官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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