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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例:娄底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市监察委首起职务犯罪案调查

郑涛 柳勇 谢特波/红网
2018-01-11 19:19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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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0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首次派员提前介入娄底市监察委员会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据悉此举在湖南省内尚属首次。

娄底市监察委于2018年1月5日正式成立,并于同日召开全委会,决定对正在接受审查的娄底市住建局原党委副书记、市房产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景样(正处级),娄星区三元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曾金长立案调查。

因该案案情复杂、重大、疑难,罪名涉及多,被调查人作案手段比较隐秘,反调査能力较强,取证工作面广、量大,为依法精准、高效办好该起案件,发挥首案的标杆、示范作用,娄底市监察委商请娄底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共同解决该案的证据补充、完善、固定及法律适用问题。

娄底市检察院接受商请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选派两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员额检察官及一名检察官助理承担介入工作。在初步了解案情及证据收集情况后,检察人员立即着手证据审查工作,在商定的期限内,娄底市检察院将就该案的定性、证据收集、程序适用向娄底市监察委提出意见。

(原题为《湖南首例!娄底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市监察委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调查》)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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