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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不顾众怒、不顾法律的行为,是不是与“孝道”有关系?

王晴佳
2018-01-16 09: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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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妻子不顾众怒等待丈夫、还是父母溺爱不听话、甚至犯法的孩子,还有近年媒体、网络和微信上频繁出现的推崇孝道、歌颂母爱、父爱无私、伟大的各类文章,都足以表示当代中国人对家庭观念的足够重视。而一些不顾众怒,不顾法律的做法,也与近年中国人高度重视家庭、家人的做法,并视之为高尚道德的心态的产生有一定的关系。

南朝墓彩色画像砖上的“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

最近一位合肥小学女老师,为了等待自己丈夫上车,撒泼堵住高铁门,不让高铁准时发车的事件,传得沸沸扬扬。最后以那位女老师被学校停职、她自己公开道歉而告一段落。但此后又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其原因似乎还是为了等候家人。后来还有一报道,一个女子待产,她的丈夫居然对小区所有的邻居说,你们都要将自己的宠物送走,等他们的小孩生育之后才能回来。对于这些视大众利益而不顾、违反政府规定、无视法律的行为,许多人都谴责这些人自私自利。

不过这个女老师和那个丈夫或许会说,这不是我的自私,而是为了我的家人。换句话说,像他们这些不顾众怒,不顾法律的做法,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与近年中国人高度重视家庭、家人的做法,并视之为高尚道德的心态的产生有一定的关系。那位女老师堵住高铁车门的时候,振振有词,说是为了等候丈夫。她表现出的心态就是,我照顾家人,没有什么错,应该得到大家的理解。这让我想起多年以前李双江和梦鸽这两位歌唱家溺爱独子,最终他们的孩子李天一犯罪伏法的事件。这一事件发生前后,李双江虽然表示了悔恨之意,但他同时也表示,自己老年得子,李天一小时候不乖的时候,自己虽然发怒想对之教训,“但手刚举起来自己的眼泪就先掉下来了”。这句话让李双江获得不少同情,因为他的舔犊之心,得到许多人的心理共鸣。无疑,在中国许多独生子女的家庭中,父母对子女的高度关爱、百依百顺,十分普遍,乃至西方媒体用“小皇帝”、“小皇后”的称呼,来形容这些独生子女所得到的溺爱。

不管是妻子不顾众怒等待丈夫、还是父母溺爱不听话、甚至犯法的孩子,还有近年媒体、网络和微信上频繁出现的推崇孝道、歌颂母爱、父爱无私、伟大的各类文章,都足以表示当代中国人对家庭观念的足够重视。这一现象,与20世纪中国走过的大部分路程,大相径庭,反差极大。因为也就在几十年前,“文化大革命”中配偶之间相互揭发、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甚至殴打在运动中“被打倒”的父母的现象,并不少见。与这些疯狂年代相比,现在中国人重视家庭、关爱亲人的行为,形成了天壤之别,表现出一种进步。

但凡事不能矫枉过正。而颇为讽刺的是,历史的演进就像一个钟摆,往往从一个极端冲向另一个极端。当代中国人这一新兴的强烈家庭观念,复兴了儒家的文化传统,不过也间接造成了一些人从保护、照顾家人、为家人尽孝出发,无视法律,甚至也无视他人的生命和利益。比如社会上颇为常见的“医闹”现象,就是一个显例,其背后的主要根子就在于有些当事人在他们的亲人过世之后,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归罪于医院和医生的失职、无能,进而大打出手,造成流血、伤人的事件。从本质上来说,“医闹”与妻子撒泼不让高铁发车,并无不同,都是从保护“小家”的立场出发,侵犯了法律和公众的权益。在近年反腐的运动中,不少贪官落马。从他们的一些供词中也可看出,造成他们贪腐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希望为自己的家人谋利、拿好处。有的人还以此自我安慰,因为这是为家人,不是为自己,似乎这样便能减轻一点负罪的心理。而有的施惠者也利用这些官员的家庭观念,先从给他们家人好处开始来腐蚀他们,比如替他们孩子支付学费、安排工作等等。

当代中国人之高度重视家庭关系,还表现在另一个层面,那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紧密依赖和高度遵从的关系。在许多时候,这一层面与法律无涉,几乎完全发生在私领域,但却同样带来了一些常见的社会问题。比如中国许多大城市的公园中,父母为未婚子女征婚、相亲的现象,便是一例。媒体对这一现象虽然多有报道,但鲜有批评;公众对之也常常报以同情,视之为“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写照。其实这一现象,不但怪异,几乎不见于世界其他地方,而且还常常事与愿违、无济于事。其原因就是,一代人的婚恋观念,通常都与前代人差异颇大。父母无法越俎代庖,替子女找到可心的人。那些父母的做法,不但常常徒劳无功,从本质上说还是对已经成年子女应该具有的独立人格,毫无尊重之意。这种视子女为自己私有财产的做法,还有其他表现:如不顾子女的意愿和自己的经济实力,举债硬送孩子出国留学;丈母娘对未来的女婿百般挑剔,讨价还价,一言不合就强拆恋爱,不顾女儿已经付出的感情;还有子女结婚之后,父母命令他们立刻生育子女,以求传宗接代、接续香火等等。以上种种,都是父母强加于人、无视子女尊严、人格的行为,而这些父母的理由和说法常常是,这是为了咱们的“家”。总之,只要为了自己的“家”(定义为父母为主的那个“家”)的利益,一切行为都是天经地义、可以原谅的。

在笔者看来,上述种种只顾家庭、不管其他的行为和现象,不管是否触犯法律,以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演化而言,归根结底都是不利甚至有害的。而若把这些行为,推崇为一种高尚道德而加以推崇、任其流行,更在本质上违背了中国文化现代化的进程。明年就是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我想有必要看一下五四先贤如何针对中国以孝道为基础的儒家文化传统,不但做出了强烈有效的批判,而且还有力地解释了批判的原因。首先要承认,人对自己父母之爱,本为人之常情。古代儒家以此(以孝、悌来决定人在家庭中的位置高下)为基点,给人以伦理、秩序的社会观念,以求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哲学,是其得以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长期受人尊崇的一个重要原因。儒家将人际关系的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和朋友),用忠、孝、悌、忍、善来界定,但从人的成长来看,在向君主尽忠之前,先要在家里长大,因此孝等于是五伦的基础和出发点。五四“只手打倒孔家店”的健将吴虞,就尖锐地指出:“详考孔子之学,既认孝为百行之本,故其立教,莫不以孝为起点”。这一说法,其实是五四学者们对传统文化的共识。

那么,一个人如何尽孝呢?五四的领袖人物之一胡适,死后被蒋介石誉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也许是因为学富五车的胡适遵从母亲的意志,娶了没有什么文化的小脚女子江东秀为妻。但其实有历史癖的胡适,对儒家的孝道有深入的研究,认为曾子对孝道的解说,最接近孔子的原意,但之后的孔门弟子则多有歪曲。曾子说道:“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次能养”。而根据胡适的考证,“尊亲”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增高自己的人格;第二,是增高父母的人格”。“弗辱”指的是尊重自己的身体,因为来自于父母。最后的“能养”是养育父母。胡适指出,后来的人讲到孝道,就是指如何照顾、遵从和赡养父母,但显然更重要的是尊重自己、提高自己,为父母争光。他还引《孝经》说:“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这里的“严”是动词,指的是给父亲、也即父母和家庭,奉上光荣和尊严。

用通俗的话来表述,胡适的研究发现就是,“大孝”就是要振兴家业、光宗耀祖,而不是跟在父母身后,亦步亦趋,乃至如今天社会常见的那样,一些青年人成为了啃老族。有的啃老族不思进取、长年赖在家里,还美其名曰说:父母需要我的照顾、我为他们送终等等。这让人想起以前“举孝廉”的时代,一个人那时可以以所谓的“孝行”来博得名声、甚至获得功名。但这样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

五四人物如此批评、阐释传统的孝道,因为他们发现,如果一个人只想成为一个孝子,只为守住家业、无意开拓进取—如“父母在、不远游”、“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等——那么就会墨守成规、不思变革,压抑人性的健康发展,还固化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文笔犀利的鲁迅指出,强调“孝道”是为了收拾弱者;中国社会“长者本位与利己思想、权利思想很重,义务思想和责任心却很轻。以为父子关系,只须‘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应为长者所有。尤其堕落的,是因此责望报偿,以为幼者的全部,理该做长者的牺牲”。鲁迅的分析,明晰地挑明了主导当今许多家长随意、任意干涉子女恋爱、婚姻和人生规划背后错误的观念:因为我生了你们,所以你就必须听我的。

更有甚者,一旦一个人对父母、抑或父母对孩子本来发自内心的热爱,被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那么为家庭牺牲、为家人谋利被视作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于是就形成了一种道德裹挟的力量,常常逼使所有人都不得不遵从,否则就会受到指责。这本身是荒唐的,因为如同胡适所指出的那样,每个人与父母的关系,都是不同的,并不千篇一律。胡适在《我对于丧礼的改革》一文中说到,“人对于父母的哀情各不相同”,即使在孔门弟子中,对是否要为父母服丧三年都有不同的看法,而胡适自己主张“丧期无数”,也即由子女自己决定对父母服丧的方式和长短。但后来的发展则是,子女为了在众人面前表示哀悼之沉痛,丧礼的时候请了外人来哭丧,似乎哭声越响亮,越能表现自己对父母的怀念。这就是上面所说的道德之裹挟力量,如何迫使人们矫揉造作、弄虚作假。而在现在,相似的做法又死灰复燃,在一些地方开始流行了。其实,即使在中国古代,一个人与父母和其他家人的其他关系,也无法形成统一的规范。俗话说:“忠孝不能两全”,就侧面反映了这一道理。也就是每个人与自己家庭的关系,并不都一样,无法强求一致。

五四人物之批判传统的孝道,还有一个更为深刻的原因,那就是如果一个人只是以家庭为重,惟父母命是从,那么就会对社会的进步,形成阻碍。陈独秀对此有精辟的解释,他说以家族为本位的思想,有几大危害:“一曰损害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一曰窒碍个人意志之自由;一曰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一曰养成依赖性,戕贼个人之生产力”。他的批评,除了“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之外,其他都在今天的中国可以见到,可见重温五四人物的批评,在今天仍有许多必要。与20世纪初年相比,今天的中国正在经历一个经济的转型、社会的剧变,十分需要一代人有独立、创新的精神,走出自己家庭的小圈子,跳出前代人的窠臼和束缚,为社会、为大众、为国家多考虑,庶几方能振兴和推进中国文明的未来进步。

(本文原题为《有必要重振五四新文化的精神——从几出有违公众道德的事件谈起》,作者系北京大学历史系长江讲座教授。)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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