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赣州18家单位纳入国土部储备机构名录

2018-01-16 11: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了2017年版土地储备机构名录,赣州共有18家土地储备机构列入其中。分别是赣州市本级、南康区、赣县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县、定南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根据国土资源部规定,列入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必须是经法定行政区划的人民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只有列入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才能承担土地储备工作,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一律不得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同时,土地储备机构也不得在土地储备职能之外,承担与土地储备职能无关的事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事务。

(曾艳 记者赖天然)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