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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13人申请“天使阳光”基金

2018-01-16 14: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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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2017年我市共有13人成功申请 “天使阳光”基金,领到救助金30.5万元。

据介绍,“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的支持下,为救助贫困家庭14周岁以下的先心病儿童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

该项目申请对象为0~14周岁患有先心病且家庭经济贫困、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患儿,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报销比例达到90%地区以外的先心病儿童。救助标准按照家庭自费5000元至3万元,最高可资助3万元。

申请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可从中国红基会网站下载(或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经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后,报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应在患儿提出申请后将初审结果报省级红十字会;省级红十字会将复审结果报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

需要患者或家长准备的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相关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原件,如属城乡低保、军烈属、残疾人家庭的患儿,需提供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人证(复印件)或当地民政局证明;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需提供患者相应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等;二级甲等以上且具备先心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心脏超声诊断报告单和病情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患者还可咨询市红十字会:2159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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