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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发布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⑤

2018-01-17 11: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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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重整案

(一)案件审理情况

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海工)是世界中小型液化气船市场的“领头羊”,特种船舶及再汽化模块在全球市场占有率均列第一,拥有十几项国家专利。随着世界船舶海工行业的持续低迷,加之公司对外提供巨额担保,企业财务与经营均陷入困境,公司近七千员工亟待安置,价值三十多亿元的项目尚未完工。

2016年6月,全球海工行业危机爆发后,太平洋海工积极协调、多方咨询,力图通过破产程序止损。2016年8月5日,启东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太平洋海工破产清算。2016年11月11日,法院裁定对太平洋海工进行重整。

鉴于本案影响范围广、牵涉利益大,启东法院在案件受理前即提请政府成立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破产相关事宜,一体解决破产工作指导、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破产企业的招商引资等问题,同时积极指导企业为继续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案件受理后,启东法院一方面要求管理人加快清算速度,厘清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一方面全力支持企业“保订单、保资金、保团队、保生产”。通过继续履行合同、待履行合同转让等多种方式,确保太平洋海工的持续经营,并有效维持了其在工信部船舶海工行业的优势资质,最终吸引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前来重整投资。

2017年7月22日,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鉴于众多银行债权人未完成内部审批,要求延期投票的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投票与信函表决相结合、定时统一开票的投票表决规则,重整计划最终以高票通过。2017年8月4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当月,太平洋海工即与外商签订10多亿的海工订单。12月19日,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太平洋海工重整取得圆满成功。

(二)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运用商业思维,通过府院企多方联动,创新审理机制,实现“救治与生产”两不误,成功挽救企业的典型案例。在当下诉前破产拯救机制缺失,破产文化尚未完全形成的大环境下,债务人贸然启动破产程序,容易导致企业失管、营业停顿、团队流失等情况的发生,致使企业丧失挽救时机。本案中,人民法院创新多项审理机制,主动延伸触角,破前引导,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为实现企业“破产不停产”创造条件,有效解决了程序内外的衔接与重整前后的重大问题,避免数千员工的失业下岗,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无震荡”破产。同时,此次破产重整,使太平洋海工在破产程序中实现产值三十多亿元,挽救了一批上下游企业,为债权人挽回数十亿的经济损失,使普通债权清偿率从受理时不到8%增加到12.87%,实现抵押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和三十.万元以内中小债权的“四个百分百”清偿,成功挽救了太平洋海工这一世界顶级海工企业,为破产审判方式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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