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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引热议:购买轻型机是否应实名备案

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刘霁 实习生 廖晓琴
2018-01-28 07:57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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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无人机 视觉中国 资料图

近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在工信部网站上向公众征求意见。

作为无人机生产的龙头企业,深圳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对小型及以上无人机进行实名销售备案,但反对销售轻型机的企业需要对购买者进行实名销售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备的规定。

但无人机安全管理资深人士张磊认为,实名销售是实名登记的有效补充,可以在销售过程中提高销售者和购买者的安全责任感,并且实现有效追溯,向政府机关报备,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也并不会增加行政成本。

根据规定,轻型无人机是指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遥控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机。

小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15千克或者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的无人机,但不包括微型、轻型无人机。

1月2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通过工信部网站发布,在2月28日前向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围绕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环境等关键环节,区分总则、无人机系统、无人机驾驶员、飞行空域、飞行运行、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共7章59条规定。管理对象全面覆盖各类无人机,范围由250克以下至150公斤以上,包含民用、警用、军用等不同类别;囊括全生命周期,涵盖设计制造,产品适航,运行规范,人员管理、事后查处等一系列环节。《征求意见稿》现已引起广泛热议。

大疆公司上述负责人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支持国家层面对无人机行业科学合理的管理,很高兴看到《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总体看条例持开放态度,鼓励行业健康发展。

他支持对小型及以上无人机进行实名销售备案,但反对销售轻型机的企业需要对购买者进行实名销售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备的规定。

他认为,轻型无人机个人消费属性明确,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进行家庭拍摄的设备,属于日常消费品。购买轻型无人机的用户除了自用,还大量地将该类产品作为礼物,因此销售实名备案并不能实现购买者和使用者的一致性。小型及以上无人机功能强大,以作业为主,购买者基本上都是专业用户或者相关企业。用户购买这些产品的目的明确,就是要用这些产品进行特定作业活动。因此这类产品的购买者和使用者能较好的保持一致。

此外,大疆公司上述负责人还认为,条例已经规定使用无人机要实名登记,民航局已经有相应规章要求和实施方法实现实名制,大疆公司也正在配合民航局进行试点,为产品增加实名激活的设计,实名登记已经能够解决无人机绑定的问题。

但无人机安全管理资深人士张磊认为,实名销售是实名登记的有效补充,可以在销售过程中提高销售者和购买者的安全责任感,并且实现有效追溯。向政府机关报备,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也并不会增加行政成本。他说,为保障安全,航空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形成可追溯的责任链也已经是惯例。“说到底,一卖了之的心理要不得,大疆作为行业翘楚,应该有这个认识。”

张磊分析,实名激活的设计,就是变相的实名销售,所以反对者实际上担心的是实名销售可能让用户产生抗拒心理,向政府机关报备可能让外国市场担心变向中国政府公开数据,以及还有可能因此带来的安全责任。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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